现在媒体这么会创造词语,第一次听说卖淫还有集团,那么集团规模有多大?员工有多少?古有怡红院,连老鸨带头牌也就十几个人,现在通讯发达,联络人方便,规模一定很大,这个一定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
最近,湖南郴州宜章县警方发布的一则悬赏通告,在网上炸开了锅。通告里说,要悬赏通缉一个叫余井红的27岁女子,她是“组织卖淫集团主犯”。
现在这些媒体和官方通告,真是越来越会造词了。以前我们顶多听说过“卖淫窝点”、“卖淫团伙”,现在直接升级成“集团”了。这词一用出来,性质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我第一反应是:这“集团”到底有多大?得有多少“员工”才能叫集团啊?咱们看电视剧里,古时候的怡红院,算是规模不小的风月场所了,连老鸨带几个头牌姑娘,里里外外加起来也就十几二十个人。那时候通讯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联络一个“客户”都得跑断腿,规模想大也大不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啥年代?5G网络、智能手机、各种社交软件,手指头一点,信息就发出去了。想要联系什么人,一个微信群就能拉几十上百号人。在这种条件下,这个所谓的“卖淫集团”,规模肯定小不了。
那余井红这个27岁的姑娘,怎么就成“集团主犯”了?看新闻报道说,她是湖南宜章县关溪乡雄关村人,读中专的时候中途退学了,后来外嫁多年,但户籍一直没迁走。
村里的干部都说了,还是派出所到村里调查,他们才知道这姑娘居然成了组织卖淫集团的主犯。一个从村里走出去的普通姑娘,摇身一变成了犯罪集团的头目,这中间的跨度,想想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也说明,现在的犯罪手段,真是藏得深、发展快,早就不是我们想象中那种街头巷尾的小打小闹了。
我认为,既然警方用了“集团”这个词,那这个案子背后的网络,绝对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成体系的犯罪链条。它跟过去那种单打独斗的“站街女”完全不同。
集团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人专门负责招募和管理所谓的“员工”,有人专门负责用各种软件在网上招揽“客户”,有人专门负责望风和打点关系,甚至可能还有专门的后勤和财务。这完全就是一个公司化的运作模式,只不过它们“经营”的是法律绝对禁止的非法生意。
在我看来,这种成规模的卖淫集团,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它不仅仅是伤风败俗那么简单。你想啊,这种集团一旦做大,背后往往牵扯出强迫、拐骗、控制人身自由等一系列更严重的犯罪。
很多被裹挟进去的女性,可能根本不是自愿的,而是被骗、被威胁、被毒品控制,最后身不由己。一个27岁的姑娘能当上“主犯”,要么是她手段极其恶劣,要么就是这个集团运作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背后不知道有多少年轻女性被毁了人生,也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现在通讯这么发达,这类集团的“业务范围”早就跨出了本地。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把“生意”做到全省、全国甚至境外。这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罪恶扩散到每一个有网络信号的角落。
宜章县警方这次下大力气悬赏8万元来抓余井红,说明当地公安是下了决心的,要打掉这个毒瘤。我觉得,这种做法非常对,也非常及时。对这种有组织的犯罪,就必须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打击,绝不能让他们有喘息的机会。
同时,我也看到警方同时还在通缉一个39岁的毒品犯罪集团主犯王开坚。卖淫和毒品,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
很多卖淫集团为了控制手下的女性,就会给她们注射毒品,让她们上瘾,从而乖乖听话。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发通告,说不定之间还有关联。这更说明,打击这类犯罪,不能只看表面,得深挖背后的整个利益链条。
写到这里,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个27岁的年轻人,正是人生最好的时候,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成了被全网通缉的逃犯。
这不仅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反思的问题。到底是怎样的诱惑和压力,让一个农村出来的姑娘走到了这一步?我们的教育和监管,是不是在某些环节上还存在漏洞?
但不管怎么说,犯罪就是犯罪。我坚决支持警方的行动。也希望广大读者朋友们,如果在生活中看到任何可疑的线索,尤其是关于这个27岁的余井红的,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每一条线索,都可能帮助警方早日抓住这些犯罪分子,还社会一个清朗干净的环境。
古人说,“万恶淫为首”。虽然时代变了,但有些底线永远不能破。打击这种现代化的“卖淫集团”,需要警方的高压态势,也需要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警惕和参与。
希望宜章警方能早日把余井红抓捕归案,把这个所谓的“集团”连根拔起,让那些躲在暗处的人知道,法律的红线,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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