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证医药】美国联邦法院临时禁令生效,阻止药明康德被列入1260H清单!
[玫瑰]8月8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首席法官Boasberg签发裁定,批准药明康德临时禁令申请(PI Granted),禁令期间美国国防部不能将药明康德作为 1260H涉军企业实施任何限制、执法或公示约束。
[玫瑰]法院认为国防部三项认定依据均"可能不成立",国防部的三项理由均源于对证据的错误陈述:
1、中航工业军民融合基金5.32%持股构成SASAC间接所有:法院认为完全不成立(Flat-Out Wrong),是事实陈述错误(misstatement of the evidence),将AVIC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药明康德的份额,错误地当作AVIC持有的药明康德股份份额。
2、与5所高校的研究合作构成与SASTIND关联:法院认为论据经不起推敲(falls apart),药明康德仅作为第三方实验室,而申请人多为欧美大型制药企业,没有任何一处描述药明康德与大学有“协议、交易或关系”。
3、与解放军总医院单项研究构成与PLA关联:法院认为与第二项错误如出一辙(Same Error, Just in Miniature),该项研究的申请人是欧洲制药企业诺和诺德,药明康德子公司与其他两家机构并列被列为第三方实验室。
[玫瑰]生物安全法案:列入第1260H条名单是作为《生物安全法案》下被认定为“受关注生物技术公司”的必要前提条件;生物安全法案将在2026年12月18日之前公布“受关注生物技术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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