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长寿,但更想有尊严的活着!】
前几年我就跟自己的孩子说:如果将来我得了像癌症一类的不治之症,或者是长期卧床不起,又或者得了严重的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我有可能会选择“安乐死”,到那时候希望你能理解和支持我。
今天看新闻看到香港已经通过了相关法律正式允许拒绝抢救,当然不能理解为简单的安乐死,这只是停止无效治疗,尊重生命进程的一种选择,而且这个选择权是由专业注册医生、患者本人和直系亲属双方共同决定的。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政策,确实每个人都想长寿,但相对于长寿来说,我更想有健康和有尊严的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