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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罪受!”上海,一女子提前半年,花16万预定维京游轮多瑙河8日游,她带着3

“花钱买罪受!”上海,一女子提前半年,花16万预定维京游轮多瑙河8日游,她带着3个80多岁老人,3个10几岁孩子,一家7口开心启程了。万万没想到,她们登船后,被告知8天行程7天都要调整,中途必须下船,“游轮住宿”改为“陆地酒店”,出行坐长途大巴,一坐就是4-5个小时,老人天天吃保心丸,孩子病倒在酒店!女子直接崩溃了,这也太坑人了。

王女士不差钱,准备带一家老小出国游轮油。

毕竟,家里老人都80多岁耄耋之年了,如果再不出去看看世界,他们年纪越来越大,以后就没机会了。

她提前大半年,就把全家的欧洲行程安排妥当了,前前后后花了近16万,订了维京游轮的多瑙河8日游。

这价格真不便宜,她之所以咬咬牙选河轮,就是看中这种行程不用天天收拾行李换酒店,节奏慢悠悠的,特别适合带老人孩子出门。

家里3个老人都80多了,还有3个10来岁的半大孩子,要是跟普通团天天赶景点,身体根本扛不住。

出发前一周,客服只轻描淡写通知了一句登船港口换了,拍胸脯保证剩下的行程一点不变。

王女士没多想,带着一家老小开开心心飞过去登了船。

结果刚上船没两天,船方才正式通知,8天的行程里有7天都要调整,所有人中途必须下船。

而且,原本订好的河轮住宿,直接换成陆地酒店,大部分路段都改成长途大巴接驳,单次坐车动辄四五个小时。

本来主打“躺平休闲”的游轮游,直接变成了跨省长途拉练。

老人坐大巴坐得胸闷气短,颠簸的浑身骨头肉都疼,只能天天把保心丸揣在兜里不离手。

几个孩子也因为来回折腾水土不服,直接在酒店里病倒了。

一家人花了大价钱出来度假,结果全程都在赶路遭罪,王女士直接在当地崩溃了,觉得这钱花得完全是买罪受。

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欧洲遭遇极端高温干旱,多瑙河水位直接跌到了几十年没见的历史最低点。

多处河段浅到河轮根本没法正常通行,不止维京一家,当地不少做内河游轮的公司都碰到了船只搁浅、航次改线的问题。

事后,船方给出了2个补偿选项,要么给全额的旅游代金券下次用,要么退一半的现金。

结果,两边都不讨好,游客觉得花了十几万遭了大罪,这点补偿根本不够。

也有人说干旱属于天灾,船方也没办法,能给出替代方案已经算负责。

网上吵来吵去,大家最在意的点根本不是天灾本身,而是明知道水位出问题,船方为啥不早半个月通知?非要等游客登船了,才临时改行程,连个提前选备选方案的机会都不给?

2024年,长江三峡段遭遇罕见枯水期,某游轮公司在游客登船3天后才通知,后续河段水位不足无法通航,临时把剩余行程全部改为陆地大巴游览。

不少带老人出行的游客,因长时间坐车出现身体不适,事后双方就补偿方案僵持了近一个月才达成和解。

我认为,天灾是真的,但船方藏着掖着不早通知的问题也跑不掉。

明知道水位早就出了问题,非要等游客登船了才说改行程,连个提前选退团、改期的机会都不给。

最后,把主打休闲的游轮游变成长途拉练,谁花十几万带老人孩子出来都得窝火。

所谓不可抗力,不是“捂消息”的挡箭牌,越早把风险告诉游客,大家越能提前商量出两全的办法,不至于最后闹得两边都不痛快。

《旅游法》第6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影响旅游行程,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在合理范围内变更行程;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支付的不可退还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船方没提前充分告知风险,游客有权要求合理退款,而非只能二选一接受代金券或半额现金。

在我看来,当主打“慢节奏”的河轮游,最后变成比普通跟团游还累的长途拉练,哪怕有不可抗力当理由,也已经完全违背了游客,当初花高价下单的初衷。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新民晚报20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