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香港保险的人天都“塌”了!
据媒体报道,报道说北京、杭州等地税务机关已经开始对香港保险的分红和预缴保费利息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消息一出,港股保险板块应声大跌,友邦保险一度跌了快10%,保诚在伦敦更是直接暴跌13%。
市场反应这么激烈,核心原因其实很直白。过去十来年,香港保险在内地高净值人群里一直是“香饽饽”,除了美元资产配置、预期收益更高这些优势之外,“收益免税”几乎是所有销售都会重点强调的卖点。
很多人买港险,就是冲着既能赚收益又不用交税去的。现在突然说要收20%的个税,相当于直接打了个八折,市场当然会慌。
但先别急着乱了阵脚,这件事的真相和网上传的“全国开征新政”根本不是一回事。
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回应,对境外保险收益征税从来不是什么新政策,而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一以贯之的规则。
中国税收居民本来就需要就自己的全球所得履行纳税义务,境外保险的投资收益天然就在应税范围里。
说白了,不是现在新增了一项税,而是以前没查到你头上。过去很多人买了香港保单,收益从来不申报也没事,不是因为法律上免税,而是税务部门拿不到完整的境外保单数据,征管层面存在信息空白。
大家默认的“免税”,本质上是没被征管到的灰色地带。
那为什么偏偏是现在开始出现征税案例?背后的关键推手就是CRS共同申报准则。用大白话讲,这就是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一起推行的金融账户信息互换机制。
你在香港买的带现金价值的保单,每年分红多少、现金价值涨了多少,香港的保险公司都会自动把信息回传给内地税务机关。以前信息不对称的空子,现在正在被一点点填上。
这次北京、杭州出现的征税案例,只是征管落地的零星信号,并不是全国统一的专项整治,更不是专门针对香港保险下手。
官方说得很清楚,这项规则一视同仁,不管是境外保险、海外股票基金还是离岸存款利息,只要是居民的境外投资收益,都得按规定申报纳税,没有针对哪个行业、哪个地区的特殊政策。
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我手里的港险,到底哪些钱要交税,哪些不用?
目前明确纳入征税范围的只有两类收益。一类是保单的分红派息,也就是储蓄分红险每年派发的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另一类是预缴保费产生的利息,比如有人为了省事一次性预缴好几年保费,保险公司按约定利率给的利息收益,这部分也在征税范围内。
有两种钱是明确不用交税的,大家完全可以放心。
第一种是保险理赔款,比如身故赔偿金、重疾理赔金、医疗险报销的费用,个人所得税法里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税,这一点从来没有变过,纯保障型的保单基本不受影响。
第二种是你交进去的保费本金,征税只针对收益增值的部分,不会让你把本金也拿出来交税。
还有不少人问,分红不提取、放在保单里复利滚存,是不是就能避开交税?目前来看,还没实际领取、只是停留在账面上的浮盈,暂时不会触发纳税义务。
只有当你实际拿到分红、拿到利息,或者退保时拿到了超过本金的增值部分,才会涉及交税的问题。
但大家也别抱着“没人查”的侥幸心理。随着CRS信息交换越来越常态化,跨境金融数据的比对能力只会越来越强,境外收益的征管规范化是必然趋势。
以前没查到不代表以后查不到,现在地方已经出现落地案例,全面规范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这件事说到底,其实是跨境税收从“有规则”到“真落地”的必经过程,不是针对某一类产品,也不是针对某一个地区。全球征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我们只是在补上过去的征管短板而已。
对于已经买了香港保险的人来说,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主动合规,别再沿用过去的老观念。
如果是重疾险、定期寿险这类纯保障产品,几乎不受影响;如果是储蓄分红类的产品,不妨重新算一下扣除20%个税之后的实际收益,看看是不是还符合自己当初的规划预期。
对于还在观望、打算赴港买保险的人,也该彻底打破“港险免税”的神话了。
以后再对比产品收益,一定要把税务成本算进去,别光盯着宣传页上的预期收益率,真正到手的钱才是实在的。资产配置从来不是只看收益高低,合规成本、风险成本都得算进总账里。
这场股价暴跌和全民讨论,更像是一次面向普通人的跨境税务科普。以前很多人总觉得钱放在境外就没人管,能躲就躲。
现在大家慢慢会明白,只要你还是中国税收居民,不管资产放在世界哪个角落,该履行的纳税义务终究躲不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