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黄女士发现前夫在婚内出轨生下两个孩子,黄女士就将三姐罗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罗某狡辩说20万是业务报销和资金周转,一审败诉。
广东,黄女士1995年和陈某结婚,婚后陈某一路打拼成当地电视台知名主持人。这么多年黄女士守着家里操持大小事,以为日子安稳,直到2024年初两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她才偶然扒出惊天真相:前夫早在2013年就和一名罗某女子勾搭在一起,婚内先后生下两个孩子,一个2021年出生,一个2023年出生。整整十几年婚姻后半段,她一直活在丈夫的欺骗里。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得知真相的黄女士又气又委屈,整理出前夫婚内转给罗某的20.36万转账记录,直接把第三者告上法庭。诉求很简单: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这笔夫妻共同财产,另外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只想讨一个公道。可广东鹤山法院一审直接驳回她所有诉求,一分钱都没支持。
很多人不解,明明男方出轨生子实锤,转账记录清清楚楚,为啥钱要不回来?核心卡在举证环节。打官司讲究谁主张谁举证,黄女士说这20多万是丈夫无偿赠与第三者,就得拿出实打实证据佐证。可庭审上罗某辩解自己是独立做生意的事业女性,两人之间往来全是业务报销、资金周转,不属于私下赠与。
就连出轨的陈某自己也改口,只承认其中9万是自愿给对方的,剩下十几万都归类为业务往来款项。黄女士手里只有单纯转账流水,没有暧昧聊天记录、节日特殊金额转账、承认赠与的录音字条这类关键佐证,没法推翻对方“生意往来”的说辞,法院自然没法认定整笔钱都是无偿赠与。
除此之外,法院还有另一层判决理由:黄女士没办法拿出足够证据证明,夫妻二人离婚完全是第三者介入造成,无法证实罗某的行为对她造成实质性精神损害,所以1元精神赔偿、公开道歉的请求也一并被驳回。
客观来讲,婚内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本身违背公序良俗,法律本就支持原配追回钱款,但胜诉有硬性门槛。只打印银行、微信转账记录远远不够,一旦对方拿生意、借贷、劳务当借口,缺少亲密聊天、同居、承认赠予的佐证,就很容易像本案一样全盘败诉。不少人误以为只要抓到出轨、打出流水就能稳赢,却忽略证据链完整的重要性,最后人财两空,委屈没处说理。
这件事也给所有已婚朋友提了醒,如果发现另一半私下大额转给外人,第一时间不要冲动对质,先悄悄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开房、同居相关证据,固定对方承认赠与的录音或书面文字,把完整证据链攥在手里,再走法律途径维权。
真的特别唏嘘,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付出几十年的婚姻被欺骗,手里握着转账凭证却维权失败。大家觉得,原配发现配偶出轨转账第三者,第一步最该收集哪些证据?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