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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 钟睒睒的"税收公平"喊话:当"高技术"成为一块遮羞布】2026年8

互联网技术【 钟睒睒的"税收公平"喊话:当"高技术"成为一块遮羞布】

2026年8月8日,农夫山泉创始人钟睒睒再次坐在央视财经《对话》的演播厅里,抛出一个让不少人坐不住的观点:

"你看哪一个国家,传统产业的税收会支持高技术企业。高技术企业本身就应该赚高技术企业的利差,这个是它的能力……我认为这个是非常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

他接着点破那层窗户纸:传统农业制造商、实体经济企业承担着25%的所得税,而部分以"高技术企业"名义运营的电商平台、互联网平台,享受着15%的优惠税率。当这些平台用先进的算力和算法,不是去创造技术利差,而是向更弱的消费者、下层劳动人民和农民赚取差价时——"他是扶不起的阿斗"。

这不是钟睒睒第一次开火。早在2024年11月江西赣州的交流会上,他就说过:"要把'高技术企业'这几个字取消掉,企业才会往高技术走,否则就是伪技术企业",并强调"税收应该对所有的人、所有的企业都是公平的"。时隔近两年,他的靶心没有变,但语气压得更实了——因为这两年间,平台经济对传统实体经济、对农业价格体系的挤压,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愈演愈烈。

一、钟睒睒到底在反对什么

要理解这场争议的实质,必须先厘清一个基本概念:高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本来是什么。

按照国家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一般企业法定税率为25%。除此之外,还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00%摊销)、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5%抵减、技术转让免税、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等一系列政策红包。

这套政策设计的初衷毫无疑问是好的——用税收杠杆激励企业投入研发、攀登技术高峰。中国西部某重点高校的人才工作者说得好:"非升即走"机制的设计本意并非简单的淘汰,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学术人才筛选与培养系统——税收优惠的逻辑同理:它应该是激励真创新的筛子,而不是保护特定身份的伞。

钟睒睒反对的,正是后者。

他的核心指控可以拆解为三层:

第一层:身份错配。部分平台企业虽然在法律形式上挂着"高技术企业"的牌子,但其主要利润来源并非技术本身,而是交易抽佣、广告竞价、入口控制和流量分发。当一家企业靠"中间商权力"赚钱,却享受"技术创新者"的税率时,税收公平的天平就倾斜了。

第二层:利差错配。真正的高技术企业,应该赚取的是"技术利差"——即凭借先进的算力、算法、研发成果,在市场上获得高于平均水平的回报。这是它应得的能力溢价。但如果一家企业用的是技术外衣,赚的却是"信息差""流量税""农民的血汗钱",那就不是技术利差,而是技术伪装下的租金。

第三层:对象错配。最让钟睒睒痛心的是,这种错配的代价,最终由最弱势的群体承担——"向更弱的消费者、更弱的下层劳动人民、比如说农民这样的地方去赚取他的差价"。他在广西横州茉莉花基地、云南景东茶厂的实地走访中发现,鲜花、茶叶的收购价被平台价格体系一路压低,"中国现在最需要担心的就是卷这个价格,不卷质量,不卷高品质,因为不卷它的溢价水平,这个是对社会生产力破坏最大的"。

二、"技术利差"四个字,戳破了皇帝的新衣

钟睒睒提出的"技术利差"这个概念,看似朴素,实则锋利。

它给出了一个清晰的判别标准:一家企业享受的技术税收优惠,是否与其创造的技术价值相匹配?

用这个标准去衡量,当下不少"伪高新"就会现形。2026年5月,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完成十年来首次重大修订,政策导向已从"鼓励申报"转变为"宁缺毋滥"。金税四期实现跨部门数据联动后,"伪高新""假研发"的生存空间急剧收窄——2025年全年已有4943家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资格,截至2026年5月25日,年内又有约2900家企业被撤销资格,太极实业补税3.03亿元、云南铜业子公司补税5.12亿元等典型案例频繁见诸公告。

这个数字背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相当一部分企业把"高技术"当作税收套利工具——买专利、凑研发人员、做账面文章,目的不是创新,而是把25%的税负降到15%。

更值得警惕的是平台型企业。大型平台当然投入了研发,也创造了支付、云计算、物流、人工智能等基础能力。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平台超额利润中相当大的部分,来自市场支配地位带来的定价权、来自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双向抽佣、来自用算法把流量导向价低者而非质优者。这部分利润,与技术本身的关系,远没有财报上写的那么紧密。

钟睒睒的喊话,本质上是要求把这些利润拆开来看:真正的研发活动、普通平台服务、市场支配力带来的超额收益,三者必须区分。让税收优惠流向创新,而不是流向一种公司标签。

三、平台不是不能赚钱,但不能只拿收益不担责任

公允地说,钟睒睒的批评虽然犀利,但并非全盘否定平台价值。

他在节目中也承认,平台"成就了农民,把农产品拿上来,去销往除了自己家乡之外更大的一个空间"。互联网平台确实在缩短流通环节、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问题的关键是:平台拿走的,和它创造的,是否匹配?

2025年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提出要"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这是一个清晰的监管信号:数字化不应成为责任真空,技术外衣不应成为税收洼地。

欧洲的实践提供了一个参照——平台不是不能赚钱,而是不能只拿走市场组织者的收益,却拒绝市场组织者的责任。税收中性原则的真谛,不是向平台加码,而是避免相同商业活动仅因披上不同技术外衣,就长期承担悬殊的制度成本。

这正是钟睒睒"税收公平"呼吁的政策内涵:让税收回归中性的分配功能,让技术优惠回归技术的激励功能。

四、一个传统实体企业家的"不合时宜"与先知先觉

有人会说,钟睒睒作为传统实体经济、农业产业链和品牌制造业的代表,他的批评难免带有立场局限——他当然有。

但恰恰是这种"不合时宜",让他看到了被平台光环遮蔽的真相。

过去十几年,互联网平台在经济话语体系中几乎享有"道德豁免权"——它们是"新经济"的化身,是"数字化转型"的旗手,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宾。任何对平台的批评,都容易被贴上"保守""既得利益""不懂互联网"的标签。

然而,当价格体系被平台一路压低,当"劣币驱逐良币"成为产业导向,当农民守着茉莉花却赚不到匹配的劳动回报,当城市街头的感性消费被手机屏幕吞噬——我们不得不承认,钟睒睒看到的,是一个被技术叙事掩盖的分配失衡。

他在《对话》中说:"我说定性的就是中间商,而且是板上钉钉的中间商。" 这句话的法律意义在于:如果平台定性为中间商,那就应该接受中间商的规制——透明的费率、恒定的规则、明确的税收责任。而不是一边享受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一边行使着远超传统中间商的定价权。

五、真正的出路:让"高技术"三个字重新有价值

钟睒睒呼吁"把'高技术企业'这几个字取消掉",这句话表面激进,内核却极清醒——他反对的不是税收优惠制度,而是"高技术"这个标签的贬值。

要让这块金字招牌重新发光,至少需要三件事:

第一,把好入口关。2026年高企认定新规的"提质+严查"导向是正确的——Ⅰ类知识产权权重提升、研发费用"三账合一"、科技人员真实可核、成果转化全过程审视。只有让"伪高新"无处遁形,真高新才能获得政策的全力支持。

第二,管好出口关。金税四期的跨部门数据联动、2026年实施研发加计扣除"三年滚动抽查"制度,必须常态化、刚性化。一旦资格被撤,不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更要纳入信用惩戒。让套利者付出真代价。

第三,分好利润关。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识别机制,把平台利润中的"技术创造部分"与"市场支配部分"区分开来。对于前者,该享受的优惠一分不少;对于后者,该承担的税收一毛不让。这需要税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对平台企业的收入结构进行实质性审查,而不是只看它挂什么牌子。

更深一层,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税收优惠的哲学:优惠不是对某些企业的奖赏,而是对国家所需创新行为的投资。当一家企业用技术创造了真实的社会价值,它理应获得税收回馈;当一家企业只是用技术伪装去榨取租金,它就应当退出优惠名单,按25%的法定税率正常纳税。

六、结语:税收公平,是实体经济最后的尊严

钟睒睒的喊话,表面上是在谈税率,实质上是在谈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究竟要奖励谁?

是奖励那些扎根乡村、把茉莉花价格撑起来、让5000户茶农的茶叶变成存折数字的实体企业?还是奖励那些用算法把价格一路压低、让"劣币驱逐良币"成为产业导向的平台?

是奖励那些十年磨一剑、真正攻克核心技术的"高技术企业"?还是奖励那些买专利、凑人员、把"高技术"三个字当作税收套利工具的"伪高新"?

税收公平原则,不是一个技术性条款,而是一个国家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当传统农业制造商以25%的税率在田间地头支撑着乡村振兴,而部分平台企业以15%的税率在云端抽取数字租金时,这种不公平不仅侵蚀着税收正义,更在悄悄扭曲整个经济的竞争格局。

钟睒睒说:"高技术企业本身就应该赚高技术企业的利差,这个是它的能力。" 这句话值得被刻在中国税制改革的墙上。

让技术回归技术,让利差回归能力,让税收回归公平——这不仅是为了农夫山泉,更是为了每一个还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认真做事的中国企业。因为只有当你真正奖励了创造价值的人,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前沿,才能向前推进一步。

否则,越扶持,越烂下去——这不只是钟睒睒的担忧,更是这个时代必须回答的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