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报道,广东一位电视台知名主持人,因为在婚内出轨第三者,并且跟第三者生了两个孩子,被前妻告上了法庭。前妻要求第三者返还前夫婚内转给她的20多万块钱,还索赔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可谁也没想到,广东鹤山法院一审居然把前妻的全部诉求都给驳回了。
这事儿还得从头说起。黄某1995年跟陈某登记结婚。结婚以后,丈夫陈某事业发展得不错,慢慢成了电视台的知名主持人。黄某一个人撑起了家里的大小事务,照顾孩子、打理家务,一撑就是二十多年。可夫妻俩缺乏沟通、性格不合,感情慢慢就出了问题,2024年1月正式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以后黄某才知道,前夫早在2013年就跟一个叫罗某的女人搞到了一起。更扎心的是,罗某分别在2021年11月和2023年6月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出生的时候,黄某和陈某还没离婚呢。也就是说,黄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蒙在鼓里整整十一年。
黄某气坏了。她发现前夫这些年跟罗某之间有不少钱款往来,其中有一笔20万3666块7毛钱,她认为是前夫白送给罗某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挣的钱属于共同财产,一方不能随便送给外人。黄某就把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把这笔钱还回来,还要公开赔礼道歉,再赔偿1块钱的精神损失。
罗某在法庭上说,自己跟陈某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经济是独立的,从来没接受过陈某任何经济支持。她说陈某单位收入不高,自己从来不收他的礼物。至于那些转账记录,罗某解释说是业务费用、资金周转之类的。罗某也承认,自己在人家婚姻还没厘清的时候跟陈某产生感情,确实是做错了。
最让人看不下去的是陈某在法庭上的说法。他说2021年初罗某以谈业务为由约他到家里,他去了,但没发生性关系。过了没多久罗某就说怀孕了,陈某说孩子跟他没关系,还说要验DNA。他还说2019年罗某开了家公司,业务来源有一部分是他的资源,那些转账都是业务报销。但到了2022年和2023年,他给罗某的转账又承认是赠与。陈某自己说这些年花在罗某身上大概9万块钱。一个大老爷们,话里话外都在甩锅,自己做的事自己都不敢认全。
法院审理以后,虽然承认陈某和罗某的不正当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应该谴责,但还是驳回了黄某的全部请求。理由有两个。
第一,黄某说那20多万是前夫赠与罗某的,但她拿不出足够证据。罗某说是业务费用,陈某自己也一会儿说是报销一会儿说是赠与,三个人各说各话,法院没法认定这就是白送的。
第二,法院认为黄某和陈某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不一定是因为罗某插足造成的。所以要求罗某赔礼道歉、赔1块钱精神损失,理据也不充分。
说实话,看到这个判决结果,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一个男人,在婚姻里出轨十一年,跟第三者生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的出生时间都在婚姻存续期间。换句话说,黄某跟陈某还是合法夫妻的时候,陈某在外面已经组建了另一个家庭。这对黄某来说意味着什么?二十多年的婚姻,将近一半的时间都在被骗。她一个人料理家务、拉扯孩子,丈夫在外面跟别人生了娃,她连知道都不知道。
黄某起诉的时候,诉求其实已经很低了。她要的是20多万,不是200万。她要的是1块钱精神赔偿,不是10万20万。这1块钱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她要的是一个说法,一个公道,一个“你错了”的确认。可就连这1块钱,法院都没给她。
法律上讲证据,这没毛病。法院判案不能靠感情用事,得靠事实和证据说话。黄某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些钱是赠与,法院没法支持她,这是依法办事。但法院那句“离婚不必然是罗某与陈某之间不正当交往造成”,听起来就让人憋屈了。一个男人出轨十一年,跟第三者生了两个孩子,这跟婚姻破裂没关系?那什么才有关系?
法院有法院的逻辑,法律有法律的标准。可法律的标准和老百姓心里的那杆秤,有时候确实对不上。黄某这一仗输了,输在证据上,输在法律程序上。但她在道义上输了吗?一个被欺骗了十一年、独自撑起一个家的女人,她有什么错?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姻里受了委屈,光靠愤怒解决不了问题。想起诉、想维权,得提前把证据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各种凭证,能留的尽量留。不然就算你再占理,到了法庭上拿不出东西,法官也没法帮你。
至于那个主持人陈某,他在法庭上说的那些话,什么“没发生性关系”、什么“孩子跟我无关”、什么“验DNA就真相大白”——一个连自己做的事都不敢大大方方承认的男人,配不上“知名主持人”这四个字。公众人物,台面上光鲜亮丽,台底下干的却是这种事,骗了妻子十一年,毁了一个家庭,最后在法庭上还在狡辩。
法律能判的是钱能不能要回来。法律判不了的是一个人的人品,判不了的是十一年欺骗对一个女人造成的伤害。黄某输了官司,但在这件事里,谁才是真正输了的那个人,大家心里都有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