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男看上一个女网友,对方性感可爱声音甜美,约了线下见面还发生了行为,之后二人就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并且开始同居。女方问男子要钱,说准备结婚要在老家买房,男子就给女子转账25万去买房,房屋登记在女子名下。除此之外,恋爱期间男子给女子转账、购买礼物、买首饰等合计17万。最后也没结婚,女子提出分手,男子准备要回42万,女子不肯。
据公开报道,贵州一名已经离异的男子,在网络上面认识一名女网友。线上聊天的时候,女子形象靓丽,说话声音也十分动听,两个人越聊越投机。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二人相约线下碰面,见面之后发生亲密关系,顺势确立恋爱关系,之后搬到一处共同同居生活。经历过失败婚姻的男子十分看重这段感情,对女方十分大方,愿意为对方付出金钱物资,满心期待可以和对方组建新的家庭。
两个人同居交往过程当中,女方跟男子说起结婚的打算,提出需要一笔钱回老家购置婚房。男子一心奔着结婚过日子,没有过多顾虑,直接给女方转账二十五万元。这笔钱被拿来购置房产,房子产权直接登记在女子一个人的名下。除去这笔大额购房转账,在恋爱同居的日子里,男子还不断给女方各类转账,逢时过节购买礼物、金银首饰,零零总总又花出去十七万元,前后合计四十二万余元。
男子投入大量金钱,盼望着能够尽快登记结婚,可两个人相处下来矛盾不断,谈婚论嫁的事情一直没有落实。后期感情彻底破裂,女方主动向男子提出分手,结婚的期许彻底化为泡影。眼看感情走到尽头,男子便向女方提出,希望对方把四十二万全部退还给自己。女方并不认同男子的诉求,她表示不管是购房的钱款,还是日常转账礼物首饰,都是男子恋爱当中自愿赠与,分手之后自己没有义务全额返还,双方多次私下协商,始终谈不拢。
协商无果之后,男子整理好全部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将女子起诉到当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全部四十二万元。法庭开庭之后,法官对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仔细核查,区分不同款项的性质。二十五万元转账,当初明确是为两人结婚买房所用,属于附带结婚条件的钱款。而另外十七万,大多是日常转账、礼物首饰,属于恋爱期间维系感情的自愿赠与。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女子需要返还男子二十五万元购房款,对于男子要求返还十七万恋爱开销、礼物首饰的诉求,则予以驳回。拿到判决结果之后,双方都没有再提起上诉,这场掺杂感情与金钱的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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