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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女结婚后,性格不对付,在孩子2岁的时候,女子选择离婚。当时小孩判给男子,

武汉,男女结婚后,性格不对付,在孩子2岁的时候,女子选择离婚。当时小孩判给男子,女子每个月支付600元生活费给小孩。而这个男人呢,没啥本事脾气倒挺大,生怕前妻探视孩子的时候,将孩子抢走,直接就把前妻给拉黑了,拒绝她跟孩子接触。前妻无奈,只能让妹妹给前夫转钱给孩子,再后来前妻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干脆也不给钱了。
 
据公开报道,武汉这对夫妻,婚后长期因为性格不合频繁产生矛盾,两个人相处始终磕磕绊绊,感情慢慢被消耗干净。等到孩子长到两岁,女子不愿意继续这样的婚姻生活,主动提出离婚。经过法院处理,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判决书同时写明,女方每个月需要支付六百元的抚养费,用来承担孩子日常的生活开支。
 
离婚之后,本该按照约定,女方按时给钱,同时正常行使探视的权利。可男方心里一直存有顾虑,总担心前妻借着看孩子的机会,把孩子直接带走不再送回来。出于这份猜忌,男子直接把前妻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彻底切断双方的沟通渠道,坚决不让前妻接触、探望年幼的孩子。
 
拿不到联系渠道,前妻没有办法亲自转账,也见不到自己的亲生小孩。为了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她只能曲线处理,委托自己的妹妹,按月把六百元生活费转给前夫,以此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即便钱按时给到,她依旧得不到探望孩子的机会,连孩子的近况都无从得知。
 
时间一天天过去,长期见不到孩子,让女子内心积攒了满肚子委屈。自己一直在履行给钱的义务,可作为母亲,连看一看孩子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心里越想越难以接受。多次没有办法正常探视之后,前妻心里咽不下这口气,索性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委托妹妹转账这件事也就此停下。
 
男方收不到后续的抚养费,又以女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执行,女方也道出自己的难处,不是不愿意出钱,是对方一直刻意阻挠探视,自己连孩子一面都见不到。两边各有委屈,一方拿不到抚养费,一方见不到骨肉,抚养权和探视权的矛盾彻底爆发出来。
 
这件事也让不少网友感慨,夫妻就算缘分走到尽头,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费和探视权不能拿来互相制衡,不能因为大人之间的恩怨,去剥夺孩子和母亲相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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