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李玫瑾教授这话让许多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地叫好,不是大家冷漠,是这些年被“扶不扶”这个问题折磨得太久了。
一个老人摔在路边,旁边围了一圈人,没人敢伸手。不是不想帮,是怕帮了之后惹一身官司。这种场面在今天的城市街头不算新鲜。一个社会如果连倒地的人都不敢扶,那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已经亮红灯了。
很多人应该还记得2006年的彭宇案。那件事后来被反复讨论、各种解读,但有一条线始终没断过,就是那句让人哭笑不得的逻辑: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话像一根刺,扎进了整个社会的心里。
从那以后,“扶老人”从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变成了一件需要反复掂量、甚至录视频作证才能做的事。
类似的事情这些年一直在重复上演:2013年四川达州,三个孩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陷索赔,警方查明老人是自己摔倒。
2023年湖南长沙,女大学生小袁扶起摔倒老人送医,还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老人却一口咬定是她撞的。警方通过监控还原了真相,是老人自己摔倒,小袁救人在后。
这些事情每一桩都不复杂,可每一桩都在消耗同一个东西:人心里的那点善意。
后来民法典有了“好人条款”,说救助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上是把好人撑住了,可在现实中,被讹的人依然要花大量精力去自证清白。法律说你是好人,但法庭上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好人。
问题就出在这,讹人的成本几乎为零,被讹的成本却高得离谱。李玫瑾教授的建议就是把账算清楚,你没有证据就说我撞了你,还张口要几万几十万,这和敲诈勒索有什么本质区别?既然没证据证明我撞了你,那你凭什么指控我?
更重要的是“高额罚款”这个点,很多人不怕被起诉,因为打官司太麻烦,普通人耗不起。但如果讹人不仅要输官司,还要面临一笔高额罚款,这个账就得重新算了。成本高了,想动歪心思的人就得掂量掂量。
当然也有人担心,万一老人真有冤屈但拿不出证据呢?
法律确实得考虑到这种可能。但李玫瑾教授的建议针对的是“索要天价赔偿”的极端案例,不是所有纠纷。如果对方只想要个说法,要个合理的检查费,那还有协商空间。如果张口就是几十万,又拿不出任何证据,这时候就没必要客气了。
说到底,法律不仅要惩恶,更要扬善。当法律不愿意为好人撑腰的时候,好人就会越来越少。扶老人本来应该是一件不需要犹豫的事,却被逼成了一个高风险行为。
李玫瑾教授这番话的真正价值,是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讹人的老人要付出代价,才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得到帮助。
一个社会最大的悲哀不是有人作恶,而是好人不敢行善。如果法律能把这种风气拉回来,让行善的人不再害怕,那才是真正的大道。
信息来源:
宝鸡政法丨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按“敲诈勒索”起诉
文丨王富强
编辑丨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