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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顶级富豪都爱搞家族信托?看看梅艳芳留下的遗产你就懂了。如果当年把几千万直接

为什么顶级富豪都爱搞家族信托?看看梅艳芳留下的遗产你就懂了。如果当年把几千万直接交给老母亲,别说活到100多岁,估计早被那个不争气的哥哥败光了。
 
“把钱留给最亲的人,有时候反而是最危险的事?”这话听着有点扎心,可要是看看梅艳芳留下的那个摊子,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2003年,她走的时候才四十岁。一个从小在舞台上讨生活的人,太清楚钱这东西的脾气。她那个老母亲,爱赌。哥哥呢,做生意从来没赚过,欠了一屁股债全靠她还。要是几千万的遗产一次性砸到他们手里,能撑几天?用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赌场和债主掏空。到那时候,老母亲连个养老的根本都剩不下。
 
所以她做了一个决定:不直接把钱交给母亲,而是交给汇丰国际信托。遗嘱写得明明白白:母亲每个月领七万港币生活费,一直领到终老。另外拨出170万给几个外甥侄女做读书基金。几处房产送给生前的好友刘培基。剩下的钱,等母亲百年之后,全部捐给佛学会。
 
这个安排里藏着一个挺简单的道理:爱一个人,不等于要把所有东西都塞到她手里。
 
很多时候,一次性给一大笔钱,看着痛快,花起来也快。按月给呢,虽说不多,但能源源不断。七万港币在当时的香港,足够一个老人过得体面。梅艳芳没想让母亲大富大贵,只想让她每个月都有钱花,一直到老。
 
但事情没按她设想的来。
 
母亲不服气,觉得自己该拿全部。从2004年开始,老人由儿子陪着,一趟趟跑法院,前前后后打了十几年的官司。她质疑遗嘱是在神志不清时签的,说信托公司吞了财产,要求法院把全部遗产判给她。官司从地方法院一直打到终审法院,最后全输了。
 
代价呢?光律师费就花了二百多万。2012年,老母亲因为付不起这笔钱,被法庭颁令破产。再后来,为了填补这些诉讼开销,信托方被迫拍卖梅艳芳的遗物,奖杯、演出服,甚至贴身衣物。歌迷看不下去,凑钱赎回来一部分。
 
一个本来要保障母亲安稳终老的安排,最后变成了一场漫长的拉扯。遗产被诉讼费用一点一点消耗,母亲在破产和打官司之间来回折腾。梅艳芳想护着的那个人,最后反倒因为这份护着,陷进了更大的麻烦里。
 
换个角度看这件事:遗产继承说白了,就是把一笔巨款和一个巨大的选择权,同时交给活着的人。
 
钱到了手,怎么花,谁也管不了。要是这人会理财、头脑清醒,那没问题。可要是不擅长管钱,甚至对钱有某种执念,那这笔遗产就可能变成一根导火索,引出的未必是安稳,倒可能是贪心、争执和无休止的内耗。
 
而家族信托,就是在解决这个问题。它不是把财富锁起来不让后人碰,而是给财富加上了时间限制和规则限制。每个月领多少,什么条件下能领,领到什么时候,这些在设立的那一刻就定死了。后人拿不走本金,也改不了规则。它把“一次性继承”换成了“分期接收”,把“所有权转移”换成了“使用权安排”。
 
很多富豪愿意花大价钱搞这个,不是因为他们不爱孩子。恰恰相反,他们太了解自己的孩子了。他们知道自己打下的江山,下一代未必守得住;知道枕边那个人,未必管得好这笔钱;知道一笔巨款落到不成熟的人手里,带来的可能不是福气,而是灾祸。
 
所以他们在自己还清醒的时候,把规则写清楚,把钥匙交给第三方,然后撒手。打那以后,钱怎么分、什么时候分、分给谁,都不是任何人说了算,包括他们自己。这看上去是对未来的不信任,但恰恰是对未来最负责的做法。
 
正因如此,才有了那句:把钱留给最亲的人,有时候确实是最危险的事。倒不是说亲人不值得信任,而是一大笔钱本身就像一场考试,考的是一个人的定力、理性和对钱的认识。但不是每个人都经得起这场考试。
 
梅艳芳的案子到最后,谁也没赢。但她的初衷没错:用一套规则去保护一个不够理性的人,不让她因为一笔意外之财没了晚年的安稳。可话说回来,规则再周密,也挡不住一个执意要打破它的人。
 
这大概就是财富传承里最无奈的地方——制度再严,也管不住人心。


信源:中国青年网2016/12/19——梅艳芳妈想领遗产她才是娱乐圈里真正的“樊胜
 
文|三旬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