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方是个农民,会装修手艺,经常去城市做活。
2019年9月一天,他经过县城,看到满街的宣传横幅,人流大的繁华地段,许多小姑娘见人就热情散发彩页。
原来是位于县城中心广场对面的老市场要开发成现代化的商住综合体。
这个市场规模不小,历史悠久,经过几次改点,当时两边是二层门店,中间原是一座大型超市,己显老旧。
这个规划的项目叫隆昌万利,是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售楼部就设在市场南口的原二层门店,装修得豪华气派,谁看着都觉实力非凡,前景可靠。
老方走南闯北,,也是见过世面的,仔细阅读了彩页,听了售楼人员的介绍,看了玻璃沙盘,权衡再三,觉得未来可期,必是旺铺。神差鬼使,拿出卡里的20多W,现场签订㔹议,认购了一个店铺。按协议,次年交房,人家先经营两年,暖暖铺,然后由没有工作的儿子接手,解决就业难题。
然而,六七年过去了,旧房拆的很慢,后来就围起来不见动静了。
老方心急,每次进城都要去问,回答是,旦上正开会研究,五一节后动、国庆后动力…
后来就看到售楼部关了门,拉走家具。老方找到租住的办公楼要求按约退款。工作人员要不说领导没在,堵住领导,又说财务没在,都堵住又说要几个领导(股东商议。总之是找各种借口推脱。
老方又找了有关部门,部门让去法院起诉。
老方没办法,花了200元,请律所写了状子,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发了法律文书,判定开发商中意xx.全额返还预交款,并负担诉讼费及误工费。
但判决生效后,对方不理不睬.。老方多次去法院督促执行行。法官说电话打了多次了,还问老方:你为什么当初要买那房?老方气的说:他们是政府引进的,公开宣传,我怎么不能买?
老方一直以为法律是很威严的,打了官司之后,才发现有时也很无奈,还能靠谁?城市新店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