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查!”福建福安,一79岁老人,在路边晒太阳和别人闲聊,她看到有城管执法,就评论了两句,谁料被其中一名协管员听了去,对方上来和老人理论,还把将老人推倒在地,老人这一摔直接摔伤颅脑,抢救3天后离世了,事后,协管被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没电了?”法庭上,吴某某的子女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半天没反应过来。
时间回到2025年12月20日。那天上午,农贸市场边,79岁的老人吴某某正跟一位三轮车师傅闲坐着晒太阳。耳背的人说话声儿也大,是这片的老街坊都知道的事。
巧的是,当时39岁的协管员郑某亮正在那儿执法。他从2020年就干上这个派遣工了,那天正忙着赶占道的摊贩。老人的随口几句闲话,偏偏就飘进了他耳朵里。
几句拌嘴,瞬间演变成一场致命的冲突。但对于具体细节,双方则给出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检方的起诉书写着:那天吴某某是因为对城管工作不满意,对着郑某亮骂了起来,郑某亮劝了好几次,劝不住。他才冲向吴某某,把人撞倒在地。撞人之后,郑某亮想扶他起来,扶不动,就把自己帽子垫在老人头底下,打了110和120,随后离开了现场。随后,他自己去派出所投了案。
但老人的家人事后去找周围商铺的监控看,也问了一些目击的人。得知老人那天根本不是什么摊贩,也没占道经营,就是在路边晒太阳。因为听不太清,说话声大了点。郑某亮听见后,就过来吓唬老人,还动了手。两人吵了起来,然后郑某亮就把人撞倒了。
监控拍到了画面,但没录到声音。谁先骂的、骂了什么、谁先动的手,这些全靠嘴说。
唯一确定的是,老人被送到医院抢救,诊断是重型颅脑损伤。三天后,人没了。
事后,郑某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到了2026年8月7日,法院第一次开庭,检方起诉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法庭上,老人的子女不认可“老人持续辱骂”的说法:“老人不是摊贩,也没妨碍执法,怎么会无缘无故骂人?工作人员怎么能对一个不是执法对象的人动手?”
所以家属要求调执法记录仪。按规矩,郑某亮执勤全程都得录像。可法院得到的回复是,没电了。
家属还说:老人去世后,郑某亮从来没露过面。后来倒是他家里人来过电话,问“要多少谅解费”。这话比撞人那一下还让人难受。
目前,一审还没宣判。
这事说到底,绕不开两个地方。
第一,事实到底是什么。老人骂没骂人、骂了啥、郑某亮有没有言语威胁、谁先动的手,这些问题的答案,本来应该清清楚楚地录在那台执法记录仪里。因为《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执勤必须全程开录像,上岗前检查电量,这是最基本的规矩。
可偏偏就在冲撞发生的那前后几分钟,机器“恰好”没电了。到底真是机器故障,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说不清楚。
第二,一个79岁的老人,路边晒晒太阳,说了几句闲话,就要被一个30多岁的协管员用身体撞?就算老人真骂了人,执法人员该干什么?该劝就劝,该警告就警告,该依法处理就依法处理。而不是用自己的身体撞过去,让快80岁的人后脑勺砸在地上。
有人说老人不该骂人。可就算骂了,就该是这个下场?
虽然法律责任早晚会有一个结果,可一句“没电了”,换不回一个79岁老人的命。“临时工”三个字,也搪塞不过去,穿了那身制服,干着执法的活,管理和培训就该按规矩来。平时不注意查设备,出了事拿“没电”当借口,公信力就是这么一点点没的。
毕竟,真相不能只靠一台机器来守护,更靠每一颗敬畏职责、尊重生命的心。一个社会文明的高度,不只体现在高楼大厦和先进装备上,更体现在最普通的人在最寻常的街角,能否被温柔以待。
希望这起悲剧,能推动执法规范更实一点、更细一点。让每一台记录仪都不再“没电”,让每一次执法都有迹可循,让基层治理的温度,真正暖进老百姓心里。这也许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
信源:九派新闻2026-08-07——“79岁老人被城管撞倒后离世”案一审开庭,亲属不认可“老人持续辱骂城管”说法
文|三旬
编辑|南风意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