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为什么越来越多人路上看到老人摔倒后选择走开?社会风气难道真变得这么冷漠了吗?其实根本原因就在于好人没被保护,反而被那些碰瓷的讹的一地鸡毛。
学者李玫瑾一针见血,面对那些凭空栽赃好心人的老人,必须用法律亮剑,高额罚款一刻都不能手软。现在大家都不敢扶,不是人心坏了,而是被一次次无底线的讹诈给吓怕了。
这些年类似事件层出不穷,新闻里故事一个接一个。湖南桃源的尹先生本想扶个老人,最后差点惹来肇事逃逸的污名,赔偿的账单都是几万起步。
福建两个初中女孩扶起老太,结果老太倒打一耙,直接开口要精神损失费,索赔额度都能掏空一个家庭。
有心人统计过,这些年光是公开可查的“扶老人反被讹”案例就有几十起,大多数都是恶意讹诈。
也就是说,老人家属声称“你撞的”,我们费劲巴拉找到不是我们的撞的证据,家属就一句简单的道歉就没了,但是万一找不到证据,就得赔偿他们。
这些讹人的没有惩罚,自然就有人铤而走险。至于那些好心帮了人的,几乎都要花好几倍时间证明清白。
其实法律早有说法。刑法有敲诈勒索罪,民法也写明了“谁主张谁举证”,本来应该谁要钱谁拿出证据。
可实际操作中,为了彰显道德优先,经常把举证责任转给受助人。老人只要一句“他把我撞倒的”,这些压力都得压到好心人身上。
其实我们社会的风向转变从来不是一天两天。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那场广为人知的“彭宇案”。
彭宇扶起摔倒老人,还主动送医,却被告到法院最后掏了钱。这个事件就像一道分水岭,从那以后社会对做好事的热情开始降温,“老人摔倒不能扶”成了热门段子。大家不敢做好人,不是素质出了问题,是制度没能给出安全感。
李玫瑾的说法很有穿透力。她给的建议很明确,凡是涉及扶老人被反咬、无证据只张嘴要赔的,直接按恶意讹诈处理。
达不到判刑标准就罚款,罚到他们心里长记性。那些揪住好人狠讹钱的,不见得全是误会,更不像道德宣传片里那样单纯。
这是一种被极力低估了的灰色“生意”——赌赢一次就是一大笔,赌输也不会有惩罚,只能“赔个笑脸”善了。
很多新闻故事像是变成了割裂的剧本。前半段是市井英雄,后半段却成了无助投诉者。为什么?不是大家不愿帮忙,是好心人背后没有后盾。出了事只能自己跑证据、托关系,跟家属斗智斗勇,好不容易证明清白,除了多一句“谢谢”什么补偿都没有。
而那些上来就讹钱的,几乎没有任何实质后果。我们花了几十年宣传尊老爱幼,现在一朝回到解放前。
惩治恶意讹人,明明有法可依。刑法明确写着,敲诈勒索属于犯罪。民法也有规定,谁主张就得谁举证。
可在很多办案和判决里,这些工具没有真正用起来。无责任诉讼、道德绑架、流程走一遍,好心人早已经变成不敢出头的那一个。这背后的主要矛盾,就是法律和执行脱节。
李玫瑾点出了破局思路——整治这股歪风不用靠喊道德标语,而得靠铁面无私的法律。讹人的,只要证据不足,直接按敲诈处理。
不能判刑的,就用极高额的罚款,让这些想走偏门发财的“聪明人”彻底失去动力。不是罚个象征性的钱,而是真正罚到疼,罚到彻底断了侥幸心理。
社会能发展到今天,每个人都希望路见不平有人敢伸手。但如果纵容挟老卖老、讹人发财的套路,最后谁都不敢迈出那一步。
保护好心人,不止是给善良一个交代,也是社会底线的一道防火墙。
大家怎么看这个提议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