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真是罕见。人类历史上少有的罕见!
办了霸占女儿的资产,亲生母亲比虎蛇还毒!!
网友书灯照夜知道的情况是:
朱金红女士是江苏省南通市人,嫁到日本后在国内买了北京、上海、南通三套房,总价600万,交给70多岁的母亲唐美兰打理。后来离婚回国想卖房周转,亲妈却以“精神失常”为由,把她送进了精神病院。
入院第二天,唐美兰就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申请。
她要认定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名正言顺接管三套房产。
那份用来送治的精神病证明,是她让在派出所工作的大女婿违规开的。
事发后,大女婿直接丢了公职。
探视时她没绕弯子,直接跟朱金红开了条件。
交出身份证、护照和存折,签好财产委托协议,就接她出院。
朱金红没答应。
她在精神病院里硬生生待了191天。
法院委托苏州的司法鉴定机构做精神鉴定。
整个鉴定过程里,朱金红逻辑清晰,对答顺畅,没有半点精神异常的表现。
最终鉴定机构给出结论,缺少客观病史佐证,没法认定朱金红有精神疾病。
唐美兰一方中途退庭,这起认定案件按自动撤诉处理。
涉事医院两次组织专家会诊,都查不出精神障碍的客观依据。
可按当时医院的收治规矩,谁送治谁接走,家属不签字,病人就出不了院。
唐美兰死死咬着房产的条件不放,事情僵成了死局。
直到媒体跟进报道,舆论关注度越来越高,医院给家属下了限期接人的通知。
2010年9月14日,唐美兰终于到医院签字,接走了朱金红。
出院不是解脱。
朱金红回家后被软禁,所有证件都被锁起来,还被逼着吃精神类药物。
唐美兰怕媒体找上门,又把她转移到乡下舅舅家,日夜盯着。
朱金红没放弃求救。
她趁看管松懈的间隙,偷偷联系上同学和律师。
在当地警方、妇联的介入下,她终于彻底摆脱了控制。
2011年9月,朱金红把母亲和涉事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八万余元。
2012年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朱金红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唐美兰与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4年,唐美兰再次申请认定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法院终审驳回。
一场因600万房产而起的闹剧,耗光了几十年的母女情分。
血缘从来不是伤害的挡箭牌,打着“为你好”的名义谋夺利益,最终只会两败俱伤。
2015年:唐美兰因交通事故去世,纠纷终结。
房产与现状
北京房产:出售变现。
上海房产:委托中介出租。
南通房产:收回自用或空置。
朱金红与娘家彻底断绝联系。
此案推动了2012年国家《精神卫生法》的出台,防范“被精神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