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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做不必要的检查 。 什么

。法律上《民法典》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做不必要的检查 。

什么是过度医疗

指超出病情实际需要,做多余的检查、用药、手术,对治疗没有帮助,还增加花费,甚至带来身体伤害,常见三类表现 :

1. 过度检查:小病本可问诊、基础化验确诊,却开大量CT、核磁等高价项目,重复检查。
2. 过度用药:普通病毒性感冒大量开抗生素、输液,堆砌大量辅助类药物。
3. 过度治疗:放大病情风险,怂恿做非必要手术、理疗。

产生的几方面原因

1. 利益驱动:部分民营机构、个别从业者,依靠多开项目增加收入,这是大众最熟知的一类。
2. 防御性医疗(自保):医学本身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避免漏诊、规避医疗纠纷风险,医生会选择多做检查排除隐患。这种出发点不是牟利,但客观上造成诊疗偏多,不等于违规过度医疗 。
3. 患者自身诉求:很多病人觉得“检查越多越安心、药越贵效果越好”,主动要求多开药多做检查,被动催生过度诊疗。
4. 过去旧支付模式漏洞:以前按项目收费,做多少项目收多少钱,容易刺激大处方、大检查,现在国家推行DRG/DIP按病种付费改革,就是针对性压缩这类空间 。

难点:区分合理检查和过度医疗

疾病本身复杂多变,同样的症状,有的人风险高,有的人风险低,诊疗方案会不一样。
普通人很难仅凭直觉判断是不是过度,需要对照临床诊疗指南,必要时做医疗鉴定。很多看起来“没必要”的检查,是为排除潜在致命隐患,属于合理避险,不是过度医疗。

现实治理现状

国家卫健委、医保局一直在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医保扣款、通报案例很多,对民营医院违规过度医疗打击力度很大;公立医院整体管控严格,但防御性医疗的现象很难完全根除 。

普通人就医小建议

1. 遇到大量检查、手术方案,可以直接问医生:做这个的必要性是什么?不做会有什么风险?有没有更简单的替代方案?
2. 重大手术、高风险治疗,建议多一个科室二次会诊。
3. 怀疑明显过度医疗,可以保留病历票据,向卫健委、医保部门反馈。

总结:过度医疗真实存在,以部分营利机构较为突出;但不能把正规医院的排查检查一律当成过度医疗,医学的谨慎和过度治疗,中间有一条专业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