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俩男孩千里迢迢来投奔亲戚过暑假,结果亲戚竟把他俩丢在出租屋跑去深圳打工。俩孩子生活费花光后饿到发昏,在小区里游荡了好几天都没人管。好在民警及时出手,悲剧这才没有发生。可问题是,亲戚既然不具备照料条件,当初为啥还要答应接收孩子?
这事发生在8月1日。广州荔湾区多宝街道御景社区的工作人员在小区里发现了两个男孩,一个12岁,一个15岁,表兄弟关系。
两个人蔫头耷脑在小区里晃荡,身上脏兮兮的,一看就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社区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两个孩子是从贵州老家来广州投奔亲戚过暑假的。
亲戚倒也没说不收留,给他们租了间房,留了2000块钱生活费,然后拍拍屁股去了深圳打工。俩孩子就这么被扔在出租屋里,钱花完了,饭吃不上了,饿得实在扛不住才跑出来在小区里游荡。
说实话我看到这个细节的时候火气一下就上来了。一个成年人,把一个12岁一个15岁的孩子单独扔在出租屋里,自己跑几百公里外去打工。
这哪是接收孩子过暑假,这跟遗弃有什么区别?2000块钱听起来不少,但在广州这种城市,俩半大小子吃住用度,能撑几天?
更别说孩子万一出事怎么办,生病了谁管,走丢了谁找?这个亲戚拍胸脯答应接孩子的时候,怕是压根就没想过“责任”俩字怎么写。
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把孩子带到多宝派出所。派出所通过户籍信息比对,联系上了孩子在贵州遵义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电话里急得不行,说路途太远一时赶不过来,恳请当地帮忙把孩子送上返乡列车。街道和派出所当即商量救助方案,由他们负责买票送站,监护人在遵义站接人。
但买票又出了个麻烦,其中一个孩子未满12周岁,没法在网上买票,必须去车站窗口现场办。当晚10点多,街道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开车赶到广州南站,跟车站沟通协调,总算买到了第二天早上8点59分的车票。
那天晚上广州正赶上雨季,又下雨又降温。街道公服办从颐康中心调来两套干净被褥,把两个孩子临时安置在街道指挥中心过夜,安排了值班员整夜看护。
值班的工作人员后来说,俩孩子当时已经累得不行了,喝了热水吃了东西,盖上被子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7点15分,社区居委会主任和派出所民警把孩子送到广州南站,跟铁路公安和列车乘警一一对接,交代清楚孩子的情况,委托路上帮忙照看。当天下午,遵义那边的监护人打来电话,说孩子已经安全接到了。
从发现到孩子平安到家,全程不到24小时。
这个结局算是暖的,两个孩子没出大事,社区、派出所、铁路各个环节都在拼命兜底。
但这件事情真正让人后怕的是,如果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呢?如果两个孩子饿得受不了跑出去出了意外呢?如果遇到坏人呢?那个拍胸脯答应接孩子过暑假的亲戚,拍拍屁股去深圳打工的时候,想过这些吗?
很多人可能会说,亲戚也是没办法,要打工挣钱,生活所迫。
但“生活所迫”四个字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你答应接收两个孩子,你就得对他们负责。你要是没条件照顾,当初就别答应。
把孩子接过来又扔下不管,比当初直接拒绝更恶劣。拒绝至少给了孩子和老家监护人另做安排的时间,答应了再甩手,是把孩子架在半空中往下摔。
再说深一层,这种“暑假小候鸟”的现象在全国流动人口密集的城市并不少见。
每年暑假,大量留守儿童从老家来到父母或亲戚打工的城市,想跟家人团聚几天。
但很多家长和亲戚本身就忙于生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孩子从老家的“留守”变成城市出租屋里的“留守”,只是换了个地方被晾着。出租屋的四堵墙就是新的围栏。
这件事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亲戚留下的2000块钱生活费,俩孩子花光之后才跑出来求助。
也就是说,在钱花完之前,他们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出租屋里,没吃没喝也没敢往外跑。12岁和15岁的孩子,在广州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兜里没钱、没人管、不知道找谁帮忙,那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想想都让人心里发紧。
所以回到开头那个问题:亲戚既然不具备照料条件,当初为啥还要答应接收孩子?答案可能很简单,也可能很复杂。
简单地说,就是不负责任。复杂地说,是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在“亲情”和“生计”之间根本找不到平衡点,答应了是情分,但答应了之后自己又扛不住,于是选了最自私的解法——把两个孩子当成可以“托管”的物件,扔下钱就走。他们没把两个孩子当成活生生的人来对待。
好在这次广州的基层治理没掉链子。从社区网格员发现异常,到街道、派出所、车站、铁路公安接力护送,全程不到24小时。
多宝街道这些年一直在做“多宝暖阳 护航成长”这类未成年人保护项目,依托网格化管理和派出所联动机制,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
那两个贵州男孩现在应该已经回到老家了,但愿这个暑假的经历别在他们心里留下太深的疤。而那个把他们扔在广州出租屋里的亲戚,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自己当初拍胸脯答应的那句话,差点要了两个孩子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