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遍仲树提问诺兰,我的疑问是:
荷马真的赞颂伟大了吗?奥德修斯在这个故事里是一个多面的人,狡诈甚至让人更加记忆深刻。
是我们今天的人称《奥德赛》为史诗,所以它才变伟大的吗?还是奥德修斯本就蕴含了人类复杂的个性,才能流传至今成为一个标记?
如若不然,司汤达写于连,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都是赞颂他们的欲望和贪婪吗?文学本没有这种设定,是学者强加了升华的意图。
而所谓“诗只能在那个时代被阅读”,更是让我满脸问号。
莎士比亚可以在任何时代被阅读,他会以各种方式渗透到我们的故事中。
我所反感的是仲树的设定和拔高。自讽“学者气”甚至加深了做题家阅读理解满分的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