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8月11日消息,安徽男子浏览网络时发现淫秽直播间打赏丰厚,心生贪念模仿开展淫秽直播。整场直播仅持续26分钟便被平台封禁,最终只获利0.1元,他却因此触犯刑法,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2000元。
直播26分钟只赚1毛钱他却把自己送上了法庭。2025年12月22日深夜,安徽淮南寿县,江某坐在电脑前打开了直播间。
他盯着不断上涨的观看数据,心里盘算的只有一件事,怎样用最快的办法把流量换成钱。可这场发财梦只维持了26分26秒,平台便发现异常并将账号封禁。
江某并非毫无目的地随手直播。此前,他看到有人在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视频,还能收到观众送出的虚拟礼物。
看着那些不断跳动的数据,他动了歪心思,觉得不用正常上班,只要照着别人的办法复制一遍,也许就能轻轻松松挣快钱。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开始寻找淫秽视频,并在深夜通过直播平台进行传播。
江某大概以为,夜深以后看的人少,平台监管也会松一些。可网络平台并不会因为街上的灯熄了就停止运行,违规内容同样会留下完整的数据记录。
短短26分26秒,江某的直播实际被点击23090次。这个数字放在普通直播间里,也许意味着一次突然涌来的流量。放进刑事案件里,却成了法院判断传播范围的重要数据。
更加讽刺的是,他费尽心思想靠这种办法发财,真正落进账户里的钱只有0.1元。1毛钱,连瓶矿泉水都买不到。可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会简单按照赚了多少钱来判断。
在我看来,很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违法所得微薄就不用承担刑责。本案清晰说明,定罪重点在于主观牟利目的与客观传播规模,收益高低不能成为涉黄行为的免责理由。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江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时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法院依法对相关情节进行了综合考虑。
判决结果很快给这笔所谓划算买卖算清了总账。江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庭听完判决后,他表示服判认罚。
拿0.1元非法所得,对上2000元罚金和一份刑事判决,这笔账已经不需要更多解释。真正昂贵的代价也远远不止罚款,刑事违法留下的影响,很可能比当初屏幕上那点短暂流量持续得更久。
这起案件容易让人产生一个误区,钱都没赚到多少,怎么会把自己送上法庭。问题就在这里,网络违法从来不能只盯着获利金额。
直播传播速度极快,几十分钟就可能触达成千上万人,造成的传播范围不会因为主播只赚了1毛钱就自动消失。
综合我的看法而言,网络传播具备极强扩散性,一旦发布不良信息,危害会快速蔓延。平台监管、司法惩戒持续收紧,妄图钻时间差、靠低俗内容捞快钱,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很多所谓网络捷径,都喜欢先把最诱人的一面摆出来。几个视频,一台电脑,一部手机,看起来不用投入多少成本,就可能收礼物,赚打赏。可那些故意藏起来的违法风险,往往才是整笔生意里最贵的一张账单。
互联网给普通人提供了很多挣钱机会,也把违法行为留下的痕迹记录得越来越清楚。靠本事挣慢钱,也许没有屏幕上的流量刺激,可至少晚上能够睡得安稳。
江某花26分26秒试了一条歪路,收入只有0.1元,换来的却是拘役、缓刑和2000元罚金。这个结局已经把道理说得很明白,想挣钱没有问题,可红线以内的钱才能真正装进口袋。
信源:
1.极目新闻 --《男子直播淫秽内容获利 0.1 元被判刑,安徽寿县法院作出判决》2026.08.11
2.大皖新闻 --《模仿他人开展淫秽直播,仅获利 0.1 元,男子获刑》2026.08.11
3.中国法治网 --《直播 26 分钟获利一毛即入刑,此案敲响网络涉黄警钟》2026.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