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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把这事看透了!为什么满大街都是碰瓷讹人的?不是老糊涂,是算准了“讹成赚一

终于有人把这事看透了!为什么满大街都是碰瓷讹人的?不是老糊涂,是算准了“讹成赚一笔,讹败一句对不起”。李玫瑾建议按敲诈勒索起诉,就是要让作恶者疼,不疼不长记性。
 
菜市场门口,一个老人突然倒下。旁边有人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去扶。老人被扶起来之后,抓住那人的胳膊不放,说就是你撞的。周围很快围了一圈人,有人录像,有人议论,有人打电话报警。扶人的那个,脸涨得通红,嘴唇动了动,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种场面,不少人在视频里见过,甚至有人在现实中遇过。遇过一次,心里就留下一个疙瘩。下一次再看到老人倒地,第一反应不是上去帮忙,而是先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再想想自己的钱包,然后默默走开。这个反应不冷血,这个反应是正常的自我保护。
 
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因为心里没底。没人能保证扶起来之后,对方会说谢谢还是说“赔钱”。而一旦对方说出那两个字,接下来就是一个无底洞。
 
那些被讹的人,事后聊起来,几乎都会提到一个词——憋屈。没撞就是没撞,但对方一口咬定,家属气势汹汹,围观的人指指点点。到了派出所,好话说尽,时间耗光,最后查清楚了,对方来一句“误会”。没有赔偿,没有道歉,没有惩罚。被讹的人呢?请了假,找了律师,跑了派出所,心力交瘁。最后换来的就是一句“误会”。
 
反过来看讹人的那一方。他们赢了,拿到钱;输了,什么代价都没有。一个没有代价的行为,不管它多不道德,总会有人去做。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一个数学问题。
 
有些人可能会说,也许不是故意的呢?也许真是记错了呢?确实,有可能。但问题是,记错了也得有记错了的代价。不然的话,人人都可以“记错”,人人都可以“误会”。今天记错了,明天记错了,后天又记错了,那这个社会还怎么运转?一个人如果没有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就不会真正把这件事当回事。
 
所以李玫瑾教授提出,应该把这种讹人行为直接往敲诈勒索上靠。对方拿不出证据,却硬要赔偿,那就不再是民事纠纷,而是敲诈勒索。够不上判刑的,就高额罚款。
 
目的只有一个:让讹人这件事,变成一笔亏本的买卖。一旦讹败的成本不再是“一句对不起”,而是实实在在的罚款,那他们在张嘴之前,就得好好想想了。
 
有人说这样是不是太狠了,毕竟讹人的很多都是老人。这个逻辑不太对。法律面前,不按年龄分,只按行为分。一个年轻人敲诈,要判刑;一个老人敲诈,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不是针对某个群体,这是在维护一个基本规则:做错事,就要担责。
 
这个规则一旦立住了,效果会很明显。
 
首先,被讹的人不用再憋屈了,他们心里有底——对方讹我,是要付出代价的。
 
其次,那些本来就有讹人念头的人,会重新算一笔账。他们发现讹人的风险变大了,成本变高了,自然就会收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不再会因为个别人的行为而被整个社会绕道走。
 
说到底,扶与不扶,本来不该成为一个问题。让这个问题成为问题的,不是老人,不是年轻人,是那个一直没有被修正的账本。现在要做的,就是重新写好这本账。让讹人的人感到疼,让善良的人不用害怕。这个社会不需要多么高尚的道德,需要的是一个公平的规则。有了公平的规则,善意自己就会长出来。
 

信源:宝鸡政法2025-02-14 ——公安大学李玫瑾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按“敲诈勒索”起诉
 
文|三旬
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