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老家一件真实例子,是我爸妈那一辈的人。
男的年轻的时候长得挺帅的,我小时候见过一面,戴着一副眼镜,穿着大衣。这打扮在那时候,比我爸时髦多了。
和老婆生了两个儿子后,在外面乱搞,老婆气出了精神病。
就这样,还和老婆离婚了。
两个儿子一人一个,大的归他,小的归他老婆。
他老婆是我们村的,离婚后,连住房都没有。
母子俩住在茶山上采茶人歇脚的房子里,那房子四周都是山坳,没有人家。
住了一段时间,说是闹鬼,不敢住了,村委安排住在村委办公的房子里。
好在小儿子非常争气,刻苦读书,毕业后把妈妈接过去赡养。
大儿子归了他也不养,扔给他亲哥也就是伯父养大。
因此,大儿子就没读什么书,在家里做木匠。
这个男的一直没结婚,搞了几个女的,基本都是寡妇,给人家当免费劳动力,四处为家。
最后,在一家修房顶时,,不甚从屋顶滚下来,摔断了腿。
人家不要他了,直接送回来。
俩儿子都不接受,村委没办法,把他安置在村委一间屋子里。
他乞求儿子:“就当养条狗吧,给口饭吃就行。”
不久他死了,俩儿子放话给亲戚:生不养,死不葬。
拉到火葬场一把烧了,骨灰扬了,连棺材都没给备。(老家农村很重视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