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看《碧血剑》(剧),就想,镛这个人,他的厌女是多么自然啊。 他的厌女就是普通中国人的厌女,不多一分,不少一分。所以你竟然不会察觉某些情节的怪异。比如说,五毒教,这个女性教主门派的三件宝物。怎么就都理直气壮给了袁承志了。袁承志还把宝藏献给闯王领了大功。这不是人家五毒教的东西吗? 就想起以前某个评论说,如果创立峨嵋的不是郭襄,而是郭破虏的话(换言之——不是女性门派,而是男性门派), 武林和读者就会认为倚天剑屠龙刀属于峨嵋是理所当然的事。由于郭襄是个女的,郭家的东西,武林才能抢得心安理得。 且原著写到结局,好像屠龙刀就该是谢逊的干儿子张无忌的了? 莫名其妙。似乎在金庸小说里,女性门派是没有财产权这一说的。女性门派的东西,属于整个武林,谁抢到就是谁的。当然,这一点也可以理解。毕竟镛是五六十年代写的书,而美国女性要等到1974年才能独立在银行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