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执法香港刑法香港监狱 「一名37歲男子因金錢糾紛涉嫌起底 前食肆東主及中介人被香港執法部門私隐专员公署 拘捕..」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8月11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37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們的個人資料,違反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調查顯示,被捕人士從事食材批發,他於2025年3月透過女事主的顧問公司認識當時經營食肆(該食肆)的男事主後,於同年3至5月期間向該食肆供應凍肉。惟該食肆拖欠款項,被捕人士與男事主未能就還款方案達成協議。該食肆最終於2025年5月下旬結束營業。2026年5月下旬,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一個個人帳戶發布一則帖文,附有男事主及其家人的照片、其前公司註冊紀錄的截圖,以及指稱男事主欠債未還並呼籲網民尋找其下落的負面評論。男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姓名、曾就讀的不同學校的名稱、車輛登記號碼、照片,以及前公司的名稱及註冊地址。一日後,有人以同一個帳戶於同一社交媒體平台發布另一則帖文,內容指稱女事主欠債未還。女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別名、電話號碼,以及女事主的顧問公司的名稱。被捕人士獲准保釋,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港元及監禁五年。香港法律香港法治AI人工智能职场工作金融财经 ……..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