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出版业界的处理方式相当凌厉。
动用《刑法》第117条,将出版争议定性为刑事犯罪;作协主席阮光韶被撤销党内一切职务,而非仅仅作出版业务面上的免职;
23家媒体集体受罚,甚至包括越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报》。
这种“连带式”问责释放的信号很清晰:意识形态安全不是某一环节的责任,而是从创作、编辑、出版到宣传推广的全链条责任,任何一处失守,都要承担后果。
越南对出版业界的处理方式相当凌厉。 动用《刑法》第117条,将出版争议定性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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