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脑出血送医后死亡未认定工伤 男子上班脑出血送医后死亡,竟没被认定为工伤,这事儿搁谁身上都憋屈。就拿重庆的秦某来说,他上班时突然脑干出血,赶忙送医抢救。家属舍不得放弃,就用呼吸机维持他的生命。可最后宣告死亡的时间,比初次诊断超出了48小时,就多了46分钟,这工伤就认定不了了,上百万的工亡待遇也没了。
家属和人社局起了分歧,就是因为这48小时抢救时限的起算点,两边谁也说服不了谁。全国每年这种案子不下千起,好多家属不懂法规,也搞不清“48小时视同工伤”的界限到底在哪。这“48小时”的规定,真的合理吗?在生命面前,这时间界限看着太不近人情了。真希望相关政策能更有人情味儿,别让打工人寒了心。 病人是在工厂犯的病,就算抢救一年,那也是因为工厂工作犯的病,人都没了还追究这48小时有啥意义,现在追究认定时限,不就是戳到资本的痛处了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