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隐私反诉”的操作,简直把“恶人先告状”玩出了新高度。
明明是拿着伪造证件做胚胎的过错方,反倒跳出来咬受害的原配一口,说人家泄露隐私。
朱女士说的那点信息,全是从自己老公嘴里掏出来的,既没指名道姓也没爆人隐私,不过是把出轨养人、开茶室这些摆在明面上的事实说出来而已。
真要论侵犯隐私,拿着假结婚证去医院建档做辅助生殖,这性质难道不比说两句公开信息严重得多?
说白了这招根本不是维权,就是想拖着本就身体不好的朱女士,耗到她撑不住主动撤诉,好保住自己抢来的一切。
之前类似的案子最后也只是公开道歉十几天,对比伪造证件的违法成本,这点代价根本不痛不痒。
你觉得这种靠反诉拖垮对方的套路,真能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