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人被讹,不够判刑?那就罚到肉疼!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扶老人反被讹诈”现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提出法律建议:
1,定性为敲诈勒索。
凡是好心扶助老人后,被对方索要天价赔偿,而老人及其家属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救助者造成伤害的,应当直接按敲诈勒索罪起诉并严惩。
2,经济处罚兜底。
对于情节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刑事判刑标准的情况,不能仅以口头道歉或轻微行政处罚了事,必须处以高额罚款,让讹人者感到“肉疼”,从而打消其靠诬陷获利的侥幸心理。
李教授认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龄不应成为恶意讹诈的“保护伞”。
当前许多讹诈事件违法成本极低,导致“讹人零成本、好人担风险”的失衡局面。
只有通过刚性惩罚(判刑或重罚),才能彻底扭转这一乱象,让法律成为善良人的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