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去公司上班,他打完卡却没去工位,先去厕所,不料,男子昏迷倒地。公司见工位没人,误以为他没来上班,事后才在厕所发现昏迷的男子。男子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公司出于人道给予补偿,并主动为他申请工伤,但工伤认定被驳回。
39岁邢某是一名普通的程序员,平日里,工作非常忙碌,经常深夜加班。
更不容易的是,邢某的妻子同样工作繁忙,夫妻二人都忙于打拼,撑起整个家庭的重担。
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上有老、下有小,房贷、生活、育儿压力巨大。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邢某从来不敢休息。只能咬牙坚持,拼命工作,努力赚钱养家。
2026年4月23,邢某依旧和往常一样。拖着疲惫的身体,准时来到公司上班。
他按照公司制度,正常打卡签到。系统记录清晰,证明他人已经准时到岗。
打完卡之后,邢某没有第一时间前往工位。
或许是熬夜太累、身体不适,他先去了公司卫生间。
邢某进入厕所之后,身体突然突发疾病。毫无征兆地直接昏迷倒地,再也没能站起来。
公司厕所位置比较隐蔽,平时很少有人经过。
他倒地之后,长时间无人发现,错失了最佳救助时机。
另一边,办公室同事看着邢某的工位空空荡荡。
大家迟迟不见他落座上班,下意识以为他没来上班。
公司工作人员一直联系不上邢某,心里十分着急。
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打电话询问邢某的妻子。
家属十分疑惑,告诉对方:丈夫早就出门。并且早已正常打卡,抵达公司上班。
听到这里,公司瞬间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立刻组织人员在公司内部全面排查、四处找人。
最后,众人在公司厕所里,找到了早已昏迷倒地的邢某。
当时的邢某状态极差,昏迷已久,情况十分危急。
公司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但是邢某长期劳累透支,加上病情突发、延误太久。
经过医院全力抢救,39岁的邢某最终不幸离世。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邢某的家人彻底崩溃。好好的人早上正常出门上班,却再也没能回家。
事后,公司主动出于人道主义,给家属发放了一笔经济补偿。
同时,公司主动出面,帮邢某提交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可最终的结果,让家属无法接受。官方直接驳回了邢某的工伤认定申请。
这个结果,让邢某妻子万般委屈、难以理解。
明明人已经打卡到岗,人就在公司,因上班离世。
为什么到最后,却连最基本的工伤待遇都得不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才可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硬性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者缺一不可。
邢某确实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两个条件。
他打卡到岗,身处公司内部,属于上班工作时段。
但官方判定的核心争议,卡在工作原因上。
如厕属于个人生理需求,不属于直接开展工作的行为。
因此,无法按照第十四条,直接认定为工伤。
除此之外,还有大家熟知的视同工伤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可视同工伤。
这里的关键,就是“工作岗位”的司法界定。
官方认定的工作岗位,特指本人办公工位、履职岗位。
事发当时,邢某并未在工位履职办公。他人在厕所,不属于法定工作岗位范畴。
所以,也无法满足视同工伤的认定标准。
这也是此次工伤申请被驳回的真正法律原因。
法理之上条条严苛,没有任何人情变通空间。
但情理之中,所有人都觉得无比心酸、无比不公。
我们总以为,只要人在公司出事,就一定算工伤。
殊不知工伤存在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的盲区。
长期加班透支身体,最后出事却难以维权。
39岁,正是压力最大、最不敢休息的年纪。
夫妻双双忙碌打拼,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
所有的压力,他都默默扛下,最终拖垮了自己。
上班族一定要注意劳逸结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该休息还是要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