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姆在75岁大爷家兼职干活,大爷拿出价值25万的200克金条,向保姆炫耀,保姆心动了,将金条放自己兜里,大爷发现金条不见,立马报警。保姆不承认自己偷东西,还辩称:跟大爷闹着玩的,他要,我还是给他的,他非要报警。
75岁王大爷,独自一人生活,请了一名兼职保姆孙某。
孙某之前在大爷家做过半年全职保姆,后来她换了别的工作,就只在王大爷家做兼职,有空就上门照顾老人。
因为认识时间长,大爷心里很信任她,对她完全不设防。
前段时间,王大爷花钱买了一根200克的金条,价值整整25万元。
老人家一辈子攒点积蓄,买到贵重东西心里很高兴。
那天保姆孙某上门干活,大爷一时高兴,就把金条拿出来给她看,想简单炫耀一下。
看完之后,大爷随手把金条放回自己裤子口袋里。
后来大爷准备洗澡,脱裤子的时候,金条不小心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旁边的保姆孙某看得一清二楚。
四下没人,看着价值25万的金条,孙某瞬间动了歪心思。
她趁着大爷没注意,偷偷弯腰捡起金条,直接塞进了自己口袋。
从头到尾,她一声不吭,也没有告诉大爷半句。
如果她真的只是开玩笑、闹着玩,当场放回原处就行。
可她的操作,完全不是闹着玩。
孙某为了彻底把金条藏稳妥,怕大爷发现。她故意找借口,说自己要下楼给电动车充电。
趁着这个空档,她悄悄把金条转移出来,藏进电动车筐的衣服里。
之后她又进一步转移,把金条藏到自己以前老雇主的家里。
距离越来越远,大爷根本不可能找到。
全部藏好之后,孙某淡定返回大爷家中继续干活。
等到下午两点,孙某收拾妥当,准备下班离开。
王大爷下意识摸了一下口袋,瞬间心里一沉,金条不见了!
屋子里刚刚就只有自己和保姆两个人,没有来过外人。
大爷心里立刻就怀疑,大概率是孙某拿走了,马上上前拦住正要出门的孙某,不让她离开,当场质问金条的下落。
面对大爷的质问,孙某非但没有慌张认错,反而摆出一脸委屈的样子,开口解释:
我就是跟你闹着玩的!你想要我还给你就是了,没必要小题大做,非要报警。
听完孙某这番说辞,大爷心里很清楚,这哪里是什么玩笑,分明就是偷东西。
他没有选择妥协心软,果断拿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更讽刺的是,报警的时候,孙某还接过大爷的手机。
主动跟警方说家里财物丢失,装得一脸无辜。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当场搜查孙某全身、搜查大爷家里。结果什么都没找到。
好在民警调取了家门口监控,瞬间看清一切,孙某早就提前把金条偷偷转移藏走了。
警方最终在孙某前雇主家中,成功追回25万的金条。
铁证如山,孙某再也抵赖不掉。但她依旧嘴硬,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开玩笑,根本没想偷。
很多网友看完都气笑了:哪有人开玩笑,会把别人25万贵重物品,偷偷转移、藏去别人家的?
真正的玩笑,是当场逗乐、当场归还,不是偷偷藏匿、刻意转移!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盗窃罪。
而且25万属于数额巨大,已经是刑事案件,不是小事。
孙某偷偷拿走别人财物、脱离主人控制、私自藏匿转移,犯罪就已经完成、属于既遂。
不是她事后愿意还、嘴上说开玩笑,就能洗白罪名。
事后归还、主动退赃,只能算是从轻处罚的情节,绝对不能直接抵消盗窃罪。
所以目前检察院已经正式以盗窃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25万金额巨大,等待她的,将会是严厉的刑事处罚,还要留下终身案底。
这件事真的让人特别心寒。独居老人本来就孤单、心地善良。
信任保姆、把她当熟人,愿意给她看自己的贵重积蓄。
结果换来的,却是对方的背刺和贪念。
家里的黄金、现金、贵重物品,千万不要随便拿出来给外人看。
人性经不起试探,你以为是熟人,别人看见钱财,就容易动歪心思。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