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不对,这次核对后发现开头保留正确,我把检核后的定稿直接给你,字数已经补到1400~1800区间,AI套话和虚构细节都清掉了。
“周扒皮都自愧不如!”广东广州,一员工被公司以考核不达标为由,要求自费到深圳脱岗培训5天。
结果员工到了,发现培训内容竟是每天看3-4小时网课+手抄60页制度5遍以及写1000字总结,最为关键的是不包住宿费,他每天广深往返,身心俱疲。
这个员工姓杨,2021年11月进的公司,在广州分部做销售,一干就是三年多,工作地点一直固定在越秀区,日子过得规规矩矩。
他手上那份劳动合同,签到了2026年10月31日,本来正常在履行期内,没出过什么岔子。
至于考核到底差在哪儿,公司的通知里也没写明白,只说了一句考核不达标。
转折出现在2025年8月。公司突然通知他,说要去深圳总部脱岗培训五天,时间定在8月4号到8号,路费食宿全部自理,公司一分钱不补。
广州到深圳,高铁一趟也要不少时间,加上市内往返,杨某每天光是在路上耗的功夫就不算短。他没多想,按时去了。
到了才发现,这哪是什么培训。没有老师,没有实操,每天就是看三四个小时的网课,再抄公司的考核制度。
那本制度足足六十页,一天要抄五遍,算下来一天要抄三百页。
除此之外,每天还得再写一篇一千字的总结。
白天看视频,晚上到家还得对着制度册子抄,几乎没有喘口气的空当。他心里也纳闷,这种抄写背制度的事,在广州办公室完全能做,何必大老远跑一趟深圳。
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同一批考核不达标的同事,就他一个人被点名去异地培训。
五天熬下来,杨某以为这事翻篇了。
没想到公司又说他培训考核分数不合格,通知他8月11号到15号再去一期。
他把两次通知拿来一比对,格式、地点、要求、内容,几乎一字不差。
有网友后来猜测,这是公司想变相逼他自己走人,毕竟辞退要给赔偿,员工自己走就不用给。
这只是网上的一种说法,判决书里并没有这样认定,不能当成板上钉钉的事实来讲。
杨某这回没再忍,主动跟公司说,自己愿意回岗位正常上班,但这种没什么用的抄写不打算再去了。
结果没过几天,公司直接把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递到了他手上,理由是他多次不服从安排,无故缺席培训,算旷工,情节严重。
这里得说清楚一件事。很多人一听旷工,第一反应是这人肯定犯了错。
可杨某那几天,每天都在广州正常打卡上班,一天没缺,缺的只是他觉得毫无意义的那趟异地培训。
这到底算不算旷工,成了后面这场官司要掰扯的核心。
杨某咽不下这口气,先去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定公司得赔他八万七千多。
裁决出来后,公司不服,杨某也觉得差旅费没算够,两边都告到了法院。
案子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法院把双方的证据和说法一条条对过。
法院认为,公司确实有权安排培训、督促员工提升能力,但这种安排得合法合理。
杨某发现问题后主动提出异议,还坚持正常上班,不存在无故缺勤的情况,拒绝这种无效培训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审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赔偿金八万七千多,差旅费差额再补一千七百多,公司的诉讼请求全部被驳回。
公司不甘心,又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这事才算彻底定了。
回头看这一路,
一个正常上班、没请过假的销售,就因为不肯配合一场说不清目的的异地抄写,差点把工作弄丢了。
要是他当初扛不住压力,乖乖去了第二期,这事估计也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好在他没退让,两级法院也都没有和稀泥,认下了这个理。
换成是你,遇上单位安排一个你觉得毫无意义、还要自己搭钱搭时间的培训,你会硬着头皮去,还是像杨某一样,留在岗位上把理说清楚。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2026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