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来回应111.35元零食复称仅64.8元
近日消费者在好想来门店选购零食,结账金额111.35元,当场复称核算实际价值仅64.8元,差价超46元。事件发酵后品牌作出回应,而从法律层面看,此事不只是简单退费纠纷,涉及计量规范与消费者权益多重法律边界。
依据《计量法》与零售商品称重相关规定,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须定期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向消费者结算价格必须依照商品真实重量。出现大额重量差额,门店首先违背公平交易义务。不少商家认为只需退还差价即可,但法律标准远不止于此。
核心争议在于,称重偏差能否认定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区分关键在于差错成因:若是设备故障、操作失误,一般协商退款补足差额;若刻意改动秤具、长期虚标重量,则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
本案还有一处值得重视,店员收回原始小票,客观上存在销毁证据的嫌疑。消费小票、称重视频、支付记录都是维权核心凭证,消费者遭遇类似情况务必妥善留存。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提交线索,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上门核验秤具、调查门店计量台账。
品牌提出“以复秤价格为准、差额退款”的处理方案,属于和解途径,但不能替代法定责任。连锁品牌不能仅依靠事后退费化解矛盾,应当常态化校准称重设备、规范员工操作。
市场秩序依靠经营者诚信,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低价量贩零食赛道竞争激烈,守住计量底线是经营基本准则。对于消费者而言,遇到缺斤少两不必只接受简单退款,可依法提出合理诉求,主动维护自身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