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一些传染病或者很明显很严重的疾病,会告诉结婚对象。但下图,这么多种,去世的长辈中高概率会有一种,那么非严重非传染性的疾病,有必要告诉配偶家族遗传史吗?比如xx的姑姑、叔叔有二型糖尿病、外婆有肺癌等等,会告诉配偶吗?
如果要告诉,那也是xx自己来告诉吧?比如结婚后,xx邻居对xx老公说:她家有高血糖基因,你要你老婆要注意血糖啊,不然中老年万一成了糖尿病会很严重的。
那么xx老公听了可能会有两个反应:1、啊,以后可能是负担,好烦啊。(男女互换想一想)2、我要让老婆注意身体,我要多关照她。
问,这个邻居是否触犯了别人隐私?再问:假如文中的不是邻居,是xx夫妻俩一起去看医生,别的身体问题,医生趁你去厕所,偷偷告诉老公家族遗传史了。这种算不算没有医德?还是说这是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