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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意想不到的是!30多名没有合法入境记录、缺乏从业资格、也没有完成背景备案的外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30多名没有合法入境记录、缺乏从业资格、也没有完成背景备案的外籍人员,竟被国内两名中介统一包装后,成批安排进多家少儿培训机构和幼小衔接课堂,长期给未成年孩子上课。
 
谁也想不到一批靠伪造学历、虚构入境事由包装出来的所谓“外教”,竟然真的被中介送进了幼儿园和学龄前培训机构,天天站在孩子面前教英语,而最近重新引发关注的沈阳案件,其实早在2021年就已经终审判决。
 
公开判决材料显示,王越群与艾某某为谋取利益,通过伪造大学学历、虚假申请工作或留学相关手续等方式,先后组织20余名南非籍等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随后再以公司名义派往沈阳多家教育机构从事外教工作。
 
2020年12月,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一审认定两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2021年沈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其中王越群被判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艾某某被判2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我认为,这件事最值得警惕的绝不是这些人来自哪个国家,而是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经过中介包装以后,学历可以造出来,经历可以包装出来,入境理由可以换一个说法,最后居然还能一路进入面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场所,这才是真正应该追问的地方。
 
北京此前也出现过类似案件,调查显示一家从事外教派遣的中介曾与北京约30家幼儿园合作,先后派遣约80人次外籍人员,其中部分人员拿着学习、商贸等短期签证在幼儿园工作,相关中介人员后来因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获刑。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当时报道发现,一些所谓外教的母语根本不是英语,之所以仍然受到部分机构欢迎,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外貌更符合某些家长对“外教”的想象,甚至有工作人员专门把有资质的人放在显眼位置,把没资质的人安排到里面躲避检查。
 
在我看来,这就是过去部分培训机构最荒唐的一笔生意,把“外国人”等同于“外语老师”,再把“洋面孔”等同于“教学水平”,最后真正接受教育的孩子反而成了营销包装的工具,一个人来自国外只能证明国籍,根本证明不了他会不会教孩子。
 
现在的规定其实非常清楚,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当教授其母语国的母语,同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符合教育类学历、所在国教师资格或者规定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条件时,才可以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而且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时,还涉及工作资历、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聘用合同等材料,其中无犯罪记录原则上需要由申请人国籍国或者经常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这意味着正规的外籍教师并不是买张机票来到中国就能直接站上讲台。
 
我认为,对成年人来说,请了一个水平不高的老师最多可能是浪费学费,可幼儿园和少儿培训完全是另一回事,因为服务对象是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所以教师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是否接受过教学训练,都应该比招生宣传重要得多。
 
教育部现行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还要求,机构对准备招用或者劳务派遣来的人员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教学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格、从教经历和任教课程等内容也应当进行公示并备案,这套要求针对的核心就是把人员审查放在进入课堂之前。
 
法律对非法用工同样划得很明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没有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外国人非法就业可以被罚款甚至拘留,单位非法聘用外国人同样要承担相应处罚。
 
所以在我看来,家长以后看到培训机构宣传“纯外教”“欧美外教”时,第一反应不应该是赶紧交钱,而应该先看看这个人凭什么站在讲台上,合法工作许可有没有,学历和教学经历能不能对得上,机构敢不敢把教师信息公开,这比一张宣传海报重要得多。
 
真正优质的外籍教师当然值得欢迎,中国一直依法吸引真正有专业能力的人才来华工作,但尊重人才和降低门槛完全是两回事,正规的外国教师同样需要经过资格和身份审核,谁都不能因为长着一张外国面孔,就天然获得进入孩子课堂的通行证。
 
我认为,这些旧案今天重新被人关注其实很有价值,因为它提醒所有家长和教育机构,孩子的教室不是中介赚差价的灰色市场,外教真正应该比的是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合法资质,而不是肤色和国籍,把入口守严一点,就是给未成年人多加一道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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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澎湖岛
澎湖岛 6
2026-08-15 12:38
教培机构该整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