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死刑!”陕西西安,22岁的雯雯(化名)因无法忍受男友近乎偏执的控制欲,决心分手。可男方不甘心,竟花4800元网购所谓的“情感挽回服务”,幻想能扭转局面。然而,女孩态度决绝,复合无望。
求而不得,恼羞成怒,恶意就此生根。他提前踩点、精心筹备,甚至伪装身份混入女方家中,手持绑着铁钉的木棍,以暴力逼她回心转意。再次遭到拒绝后,他残忍地夺走了这个年轻的生命。
案情恶劣,手段凶残,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谁知宣判刚落,他竟当庭提出上诉。法律会给出最终答案,但那条逝去的生命,却再也无法重来。
雯雯是西安鄠邑人,22岁。她和张某洒是高一同班同学,2024年初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重逢,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那时张某洒在广东读大学,两人异地交往。刚开始的甜蜜很快被张某洒的控制欲取代。他每天要求雯雯打五六个甚至六到八次视频电话,“不管她在上课还是在外面,只要打过来就要接通,给他看一圈周围环境”。消息回复晚一点都会引来质问,日常行程也要一一汇报。雯雯因为性格软弱一直处于弱势地位,而男方性格强势极端、小心眼,两人常常因为琐事吵架,很多时候是雯雯在哄他。亲友多次劝她分手,但雯雯考虑到张某洒正在考研,一直忍着没说。
2025年元旦前后,雯雯和张某洒在一起时收到了一家银行的录取通知。张某洒非但没有祝贺她,反而暴跳如雷。彼时他考研失利、无业在家,竟对雯雯说出“你只不过是长得漂亮,凭啥过得比我好”这样的话。
2025年4月,张某洒提出试探性分手。他想试探雯雯对自己的喜欢程度,结果雯雯毅然同意了。分手后,张某洒多次恳求复合,都被雯雯明确拒绝。他内心痛苦,向朋友倾诉、独自旅行,还花了4800元在网上购买情感挽回咨询服务。咨询期间他把和雯雯交往的很多细节都讲了出来。他甚至还做了一本回忆相册想让对方看了流泪。可雯雯始终没有同意复合。
挽回无望,张某洒的负面情绪越积越深。从2025年11月12日起,他开始跟踪、窥探雯雯,多次到她居住的小区附近踩点。他躲在姑娘家附近的老小区楼道里用望远镜盯梢。手机备忘录里记得清清楚楚:几点窗帘拉开了、几点阿姨出门倒垃圾、家里灯开没开,母女俩的出行作息摸得一清二楚。
11月22日凌晨,他到自家民房取了一个32寸行李箱和一根带有数颗铁钉的红棕色木棍。他还上网搜索“如何把人打晕”的方法。
11月23日上午8时许,张某洒驾车携带提前准备好的行李箱和带铁钉的木棍再次来到雯雯居住的小区。8时40分左右,他看到雯雯母亲出门上班,便冒充快递员敲门,谎称有需要面签的快递。雯雯打开了房门,张某洒强行闯入。
他用拳头猛击雯雯头面部,致其暂时失去反抗能力。当他试图将雯雯装入行李箱时,雯雯清醒后反抗。张某洒用拳头数次击打其左胸部、用带铁钉的木棍击打头部、用手扼颈,最后把木棍横在雯雯颈部用膝盖跪压。雯雯为保护自己曾乞求他停手,甚至承诺愿意和他结婚,但张某洒依然痛下杀手。经鉴定,雯雯系被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作案后,张某洒用拖把清理现场,把雯雯的手机装进自己口袋。雯雯的表姐前来探望,张某洒以雯雯不在家为由将其骗离。他试图把尸体拖到四楼楼道营造雯雯不在家的假象,失败后又拖回室内。逃离途中他把雯雯的手机丢进了洋河。当天晚上张某洒被警方抓获。
2026年7月13日,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某洒的辩护人主张本案属于情侣之间情感纠纷引发的矛盾。法院审查后认为,双方在案发前七个月已经分手,恋爱关系早已结束。张某洒不顾雯雯感受,反复纠缠无果后产生报复恶念并残忍杀人,不属于因婚恋期间纠纷引发的犯罪,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关于究竟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的争议,法院认定:张某洒先预谋将被害人打晕带走质问,但在实施中遭激烈反抗,其杀人意志坚决,并非激情犯罪,主观心态已转化为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杀人故意。
2026年8月12日下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张某洒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被害人亲属拒绝接受赔偿和谅解,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张某洒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某洒当庭提出上诉。
法院外,雯雯的母亲强女士拿着判决书抱着女儿的照片痛哭:“妈妈今天拿到了满意的结果,你可以入土为安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个22岁的年轻生命,刚刚从银行校招入职、生活即将展开,就这样被前男友的偏执和极端夺走了。从跟踪踩点到准备凶器再到冒充快递员入室行凶,步步都是预谋。一段感情走不下去,分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接受不了分手就把所有错推给对方、用极端方式泄愤,说到底就是极端自私和偏执。雯雯母亲说,女儿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可这个案子带来的刺痛,远不止一个家庭的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