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都是狠人?”2016年前后,男子病逝后留下一份遗嘱:上海房产给父母,成都房产份额给姐姐,儿子最终只分到约40万,妻子得到车辆及部分存款。遗产官司打完后,公婆又为探望孙子把儿媳告上法庭,结果却再次出人意料!
男子早年从外地来到上海发展,后来结婚生子,可婚后妻子和公婆之间长期处得并不好,后来男子曾准备结束婚姻,却在这个过程中查出重病,治疗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没能挺过去。
人走之后,一份遗嘱把已经很紧张的家庭关系彻底推到了另一个阶段。
遗嘱中,上海的房产留给父母,成都房产中的份额留给姐姐,理财和保险留给儿子,车辆留给妻子,另外一些存款则由妻子和父母分配。
妻子并不认可这样的安排,之后公婆把儿媳和孙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遗嘱处理遗产,经过审理,遗嘱最终被认定真实有效,遗产也按照男子生前留下的意思进行处分。
在我看来,这件事如果只用一句“丈夫够狠”来概括,反而容易把真正的问题看简单了。
一个成年人原则上有权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安排自己的个人财产,配偶和孩子是法定继承人,并不意味着有遗嘱以后每个人都必须平均分。
真正容易引发家庭冲突的,是法律上能够这样安排,与家人在感情上能不能接受,本来就是两回事。
遗产官司结束以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因此缓和,公婆后来又向法院起诉,希望能够定期见到孙子,甚至提出寒暑假期间让孩子跟随他们生活一段时间。
可当时法院综合考虑祖父母与孩子母亲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以及探望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最终没有支持老人提出的诉求。
也就是说,这场官司判断的重点并不是老人想不想孙子,而是这样的探望安排会不会真正对孩子有利。
在我看来,这也是整件事最容易被情绪带偏的地方。有人会觉得公婆失去了儿子,再想看看孙子很正常,也有人会认为婆媳已经闹到多次诉讼,强行保持往来只会让孩子夹在成年人矛盾中间。
法院真正需要衡量的,并不是替任何一边出气,而是谁的做法更符合未成年人的利益。
而且今天再看这起旧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变化不能忽略。
最高人民法院后来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提出,在父亲或者母亲一方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提出探望孙辈的请求,不能简单因为法律没有明确写出“隔代探望权”就一概驳回,而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利益、家庭关系以及实际影响具体判断。
在我看来,这个变化其实比争论当年的夫妻谁更狠更有价值。财产可以按照规则切割,官司也可以分出输赢,可一个孩子与父系亲属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判决书上几行字就能简单处理干净。
成年人之间如果长期把财产纠纷、婆媳矛盾和对彼此的不满全部压到孩子身上,最后最难处理的往往不是房子,而是已经断掉的亲情。
在我看来,一个家庭最怕的并不是遗产少,而是每个人都把亲情变成了一本必须算清的账。遗嘱当然应该尊重,老人的情感需求也值得理解,可只要牵涉未成年人,最终标准就不应该是谁赢了上一场官司,而应该是谁真正对孩子有利。
房子总能分完,钱也总有一个数字,可一个家庭一旦把下一代也拖进上一代的恩怨里,再想补回来往往比打赢官司难得多。
官方信源:上海市司法局官方澎湃号,2020年10月9日,《“凤凰男”病逝千万遗产只给儿子40万对吗?我们问了12348律师》。该文系统梳理了遗嘱继承、名誉权纠纷和祖孙探望诉讼的经过。
官方信源: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5月30日,《指导性案例229号:沙某某诉袁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