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整体分5大块:党委系统、行政机关、教学院系、教辅直属单位、群团组织。普通高校普遍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
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宣传部
统战部
纪检监察部、巡察办
教师工作部
招生就业办
保卫处
学科规划与建设办
财务处
审计处
资产管理部
综合保障部(餐饮服务中心、校园建设中心、服务保障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学宿保障中心、教学保障中心)
离退休工作处
校友办
校工会
校团委
基建处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整体分5大块:党委系统、行政机关、教学院系、教辅直属单位、群团组织。普通高校普遍实行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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