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8月5号下午,男方唐先生突然给媒体打电话,说“在三方律师见证下,我已经主动申请把

8月5号下午,男方唐先生突然给媒体打电话,说“在三方律师见证下,我已经主动申请把婚外胚胎销毁了”,别的啥也不答。患癌的朱女士咋知道的?记者跑去问她她才听见,之前压根没人通知她,到现在也没收到医院、法院、卫健委任何一方的正式文书。

朱女士当场就怼了:别拿“律师见证”糊弄人。之前上海卫健委白纸黑字回过,胚胎按规定封存在医院,卫健委自己都没权销毁,明确说“走司法途径”。现在法院人格权案7月30号刚开完庭还没判,你们男方+第三者+医院三方自己关起门来“达成共识”就把东西处理了?解封走没走流程?销毁的是一枚还是整批?拿个瓶子晃一下算不算凭证?怎么证明真化了不是调包?她全不知情。

要我说这事荒唐在哪:一开始唐某和第三者拿假结婚证骗过医院做试管,朱女士拿真证去要求销毁,医院拒了说“得封存等法院”;现在男方自己跳出来说“我销毁了”,医院对记者回“不了解需核实”,他律师跟着补一句“已销毁”——闭环全靠男方自己人发声。朱女士骂得直白:这不是悔过,是看网暴太凶、舆论炸了,赶紧把物证灭了省事。

法律面上也拧巴:胚胎是“特殊伦理物”,处置权理论上归精卵提供方(男方+第三者),原配没供配子确实不能直接命令医院扔;但问题是这胚胎本身是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骗出来的,案子还在徐汇法院审着、徐汇检方都受理了假结婚证刑事监督,这时候单方申请解封销毁,等于把争议标的物在判决前自行消除。真要合规,至少等法院行为保全或判决书下来。现在男方一边撤了无锡的离婚诉(半年内不能再提),一边把胚胎“处理掉”,朱女士后面起诉第三者返还能分财产、追重婚罪,少了一大块实物证据,打起来更被动。

所以这“已销毁”三个字,目前只是男方阵营自说自话。朱女士要不回来也得先让法院去医院调解冻记录、销毁日志、监控、废液处理单——光凭唐先生一句电话采访,谁信谁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