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经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金额1222.54万元,税额158.9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罚款50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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