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打时期,有个流氓罪,1997年废除了。在那阵子,谁犯了流氓罪,轻则坐牢,重则枪毙。电视剧《重器》就有这么一幕:某条街上有两间小吃店,店主分别王友喜、梁月敏夫妇和王淑珍。由于王淑珍的店子品种多,味道好,加上王淑珍声音甜美,结果店铺生意兴隆,而王友喜、梁月敏的店子冷冷清清。王友喜、梁月敏认为是王淑珍用自己的色相勾走了自己的客人,于是就上王淑珍的店里闹事,还当众将王淑珍的衣服扒光了,导致王淑珍精神崩溃失常。有人报了警。王友喜、梁月敏一开始还以为这只不过是邻里之间的纠纷,顶多赔礼道歉就没事了,但没想到最后双双被以“流氓罪”判了死刑(王友喜)和死缓(梁月敏)。
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正是严打时期。在那个年代,别说当众扒光女人的衣服,你就是谈恋爱脚踏两只船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流氓罪而被判刑,至于说当街调戏妇女,那也是非常要命的。《重器》开头,一个19岁,一个22岁的小混混,他们打赌,谁敢上去吻一下路边的女青年。其中一个混混为了所谓的“面子”,上去吻街边女青年,并刺伤见义勇为的路人,结果被判了死刑;怂恿他上去强吻女青年,但全程围观,没有出手的那个被判了无期。所以,在那个年代,无论男女,只要被认定犯了流氓罪,后果都非常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