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知否》时,总有人在评论区吵翻天,说林清双、小邹氏、魏小娘这些妾室不就是古代版小三吗?
首先,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妾室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小三是道德与法律的越界者。
《知否》的时代背景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不是个人选择,是当时法律与礼教明文允许的。
盛纮娶妾室林噙霜是光明正大的,家族默许甚至支持,魏小娘为盛家延续子嗣,林噙霜虽恃宠而骄,但也是盛家认可的。
妾室入府有规矩,行事有约束。
盛老太太王若弗不满的是林噙霜的做派,但并未质疑过妾室身份的合法性。
但现在小三完全不同,当下是一夫一妻制,法律明确禁止重婚,不认可任何非正式身份,小三从根源上就违背法律与公序良俗,是主动介入他人婚姻,破坏家庭,全程偷偷摸摸不敢见光,更得不到社会与法律的任何认可。
除了电视剧里演绎的深宅争斗,真实古代社会中妾室的地位远比剧中更低,甚至没有独立的人身权。
她们可以被主君用来招待客人,也能作为礼物赠送给他人。
例如史料记载,东汉末年的军阀袁绍就曾将自己的妾室赠给部下以示拉拢。
还有唐代贵族之间会将身边得用的妾室互相赠送,当做人情往来的筹码,而妾室本人没有任何拒绝的权利,只能任由主君处置,这也更能体现出妾室作为制度附属品的被动与卑微。
从身份属性来看,妾室是家族成员,而小三是婚姻外人。
无论林噙霜还是魏小娘,入府就是盛家人,要行妾礼敬主母,参与家族事务,承担养育子嗣、侍奉主君的义务。
林噙霜再得宠,也得乖乖给王若弗请安,恪守府中礼仪。
她们的孩子是盛家名正言顺的子嗣,能入族谱受教育,除嫡庶之别外,与嫡出子女几乎享有同等家族资源。
而现代小三则不属于对方家庭的一员,与对方家族毫无关联,甚至被视作仇人。
她们的往来只能隐秘进行,不能公开露面参与家庭事务,不敢见对方父母孩子。
即便在现代法律规定上,小三的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但在社会层面仍易受歧视,无法入对方族谱,得不到家族认可。
利益绑定上,两者的区别也十分明显,妾室是家族利益的筹码,而小三大多是个人利益的交换。
《知否》里的妾室极少因爱情入府,多是家族利益的牺牲品。
小邹氏嫁国舅爷是为巩固皇家与国舅府的关系,补偿大邹氏的牺牲,属联姻;卫小娘入府,核心价值就是生儿育女,延续香火,命运与盛家利益死死绑定,自己毫无选择权。
而现代小三则大多为个人利益,或为钱财,或为所谓爱情,与双方家族无利益绑定,甚至会损害家族利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和睦,令家族蒙羞,全程是纯个人行为。
说到权利义务,两者的差别就更大了。
《知否》中妾室地位虽低于正室,但有法定与礼教权利,有府中俸禄,能享家族资源,子女可入族谱。
主君去世后,妾室也能得到赡养,不至于无依无靠。
而现代小三则无任何合法婚姻权利,不受法律保护,不能继承对方财产,不能要求赡养,仅能凭亲子关系索要抚养费,一旦关系破裂,几乎无维权依据,因为这段关系本身就不合法。
情感逻辑上,妾室大多身不由己,而小三大多主动为之。
《知否》里的妾室几乎没有自主选择权,全由家族安排。
魏小娘被送入盛家,余嫣然母亲也是家族指派的妾室。
看似得宠的林噙霜最初也是为生存依附盛纮,她们的情感多是依附与被动接受,即便有好感也不敢主动争取,只能在深宅里小心翼翼求生。
而现在小三则是主动介入他人婚姻,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明知对方已婚,仍刻意靠近,甚至主动逼婚,索取利益,她们的情感主动且带目的性,与古代妾室的身不由己有本质区别。
林噙霜再骄纵也不敢要求盛纮休妻,而不少小三会直接逼迫对方离婚取代正室。
生存处境方面,妾室困于制度之中,而小三则游离于体制之外。
《知否》中妾室一生被束缚在府邸中,无独立生存能力,命运完全由主君主母与家族掌控。
魏小娘无娘家依靠,被欺负也只能忍气吞声,无法出府。
林噙霜再得宠,触怒盛纮,便会被禁足,毫无反抗余地,入府那一刻,人生就已注定。
而现在,小三虽要承受舆论压力,不能公开身份,但有独立生存能力,可工作,可自主生活,关系存续与否全凭自己意愿,想抽身就能离开,无需他人同意,不必承担家族责任。
比起古代妾室,她们多了自主,也多了社会谴责。
说到底,妾室与小三看似都是非正室,本质却是完全不同的存在。
妾室是封建婚姻制度的附属品,时代的牺牲品,没有自主选择权,一生被家族与制度捆绑,她们的错不是破坏婚姻,而是生在那个封建时代。
小三是现代婚姻的破坏者,个人道德的失衡者,有自主选择权,却选择违背公序良俗介入他人家庭,这是个人选择,也是不可原谅的过错。
那么,当我们在评论区争论“古代妾室是否等于现代小三”时,是否也该思考:制度的枷锁与个人的选择,究竟哪一个更值得被审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