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货车司机跑运输送货,路上被执法车辆拦下来,对方要对他罚款1400元。司机交了罚款,结果收款方是私人微信,而不是官方账户。事情闹大后,部门回应这笔钱已经退还给司机。
事情发生在8月10号,郑东新区,一货车司机正常外出送货。
在路上,司机被一辆标着城市管理执法、带着警示灯的公务车辆拦停。
全程没有什么复杂流程,对方也没有出示正规处罚单据,也没有讲清违规细则,直接让司机扫码交罚款,金额1400元。
为什么罚款,原报道中并没有写,但有一个关键信息,那就是收款账号是私人微信,而不是官方对公账户。
跑货运的司机大多都是老实干活、养家糊口的普通人,遇上执法人员拦车,心里本能就紧张,根本不敢多问、不敢争辩。
对方穿着制服、开着执法车,司机只能乖乖配合扫码交钱,生怕不配合会被刁难、扣分扣车,全程都是被动妥协。
这件事的视频被曝光传到网上后,也是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8月12号,记者也专门联系了当地城管中队核实情况。官方回应,涉事的是一位董姓工作人员。
事发后当事司机已经前往中队协商处理,涉事单位也正式介入调查,后续会核实全程细节。
目前这笔违规收取的罚款已经退还给了刘先生,但至于涉事工作人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有没有违规执法,官方暂时没有给出明确结果。
我认为最让人争议的根本不是最后钱退没退,而是这种私人收罚款的操作本身就触碰了执法底线。
懂的人都知道,执法罚款有严格的规定,必须走对公账户、上缴国库,还要开具正规票据,绝对不允许工作人员私下收款。
这种操作,很容易滋生私下乱罚款、钱款不上交的乱象,完全破坏了执法的公正性。
这件事不能大事化小草草收场。今天能私下微信收罚款,明天就可能随意乱开罚单、私吞款项,执法的规矩一旦松动,受损的就是普通的你我。
执法最讲究的就是公平、透明、合规,公职人员手握执法权力,就该严格遵守流程。私人收款看似是小事,实则是程序违规,作风不严的大问题。
这次幸好有行车记录仪完整取证,不然司机就算遭遇不合理处罚,大概率也只能吃哑巴亏。
希望后面官方能公开完整调查结果,严肃追责整改,给大家一个交代。
《行政处罚法》第67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正常情况执法人员不能自己收罚款,更不能收私人微信转账,罚款要走官方渠道上交国库。
城管让司机转个人微信,明显违反这条规定。只有100元以下等特殊情况才允许现场收钱,还得开正规票据。
遇到这种私下收款,大家有权拒绝并且举报,涉事人员也要被追责处分。
对比,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智慧生活报 202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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