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心里都会有这个疑问:承认是“转型乱象”,是不是等于把问题归为客观代价,就不用对错误承担责任,只拿改革的功劳?其实这里要把改革目标、现实代价、纠错追责三件事拆开,不能混为一谈。
1、“不是改革设计目标”≠否认问题、不承担责任
改革的初衷,确实没有写进去“要让一部分人靠侵占国有、集体资源暴富”。这是目标层面的事实。
但初衷不坏,不等于过程里的错误就合理化、不用负责。
目标是一回事,执行走样是另一回事。承认“属于转型乱象”,不是洗白,恰恰是承认:制度设计有短板,监管没有跟上,出现了预料之外的弊病。
如果逻辑变成“只要初衷是好的,所有后果都合理”,这才是回避问题;但区分“目标和乱象”,本意是不把局部乱象直接等同于改革本身就是为了掠夺公共资源。
2、历史是同时承认成绩,也直面代价,不是只拿功劳、撇清责任
官方的历史评价,本身就包含两部分:
一方面肯定改革解放生产力,解决普遍贫困;另一方面,也正视转型阵痛:国企下岗、资产流失、分配失衡这些社会代价,从来不是被掩盖的。
区分“目标”和“乱象”,不等于说“这些坏事就不算数”。乱象同样是这段历史真实的一部分,该追责的追责,该纠偏的纠偏。
早期暗箱承包、侵吞集体资产的案件,后来的反腐、矿权清理、集体资产规范化、追缴违规权益,本身就是对这些历史漏洞的事后纠错,这就是承担责任的实际行动,不是口头把问题归为“时代代价”就完事。
3、要警惕两种极端的简化
- 第一种:因为改革取得巨大发展,就把转型期间所有弊病全部正当化,一切都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不许批评;
- 第二种:把实践中监管漏洞滋生的乱象,直接说成改革的主观目的,认为改革设计本身就是要瓜分公共资源。
这两种都不符合完整的历史。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规则是一边实践一边补出来的。很多漏洞,是事前制度没考虑周全,在实践中暴露出来,再通过立法、监管、整治去修补。
“初衷不等于结果”,不代表给错误开脱,恰恰是:正因为知道哪些属于跑偏的乱象,才知道要往哪个方向去修正,而不是全盘否定整个变革。
4、落到现实感受上
普通人的感受是朴素的:不管初衷是什么,实实在在看到公共资源红利被少数人拿走,普通人没分到,这就是不公。
老百姓不会去区分“这是设计目标还是执行乱象”,看到的就是结果。理论上的区分,是做历史分析用的;但社会治理,必须回应现实结果。
公有制写在法条上只是第一步,真正兑现公有,就必须把资源发包公开化、收益分红落到群众手里,把权力关进监督里。不然,哪怕所有权名义上属于集体全民,群众感受不到实惠,那公有就只是纸面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