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顾维钧与张润娥成婚后却坚决不同房,张润娥被迫离婚出家为尼。主动将女儿许配给他又资助他留学的张衡山抑郁而终。
这段婚姻真正值得琢磨的,不是谁更“薄情”,而是一桩由长辈定下的婚约,撞上了一个已经接受新式教育的年轻人。
顾维钧少年时由家里定亲,赴美求学后,对婚姻和个人选择有了不同认识。回国成婚,并没有让两个人真正建立夫妻关系,后来他提出分开。
顾维钧在自己的回忆中,将这次离婚描述为双方经过沟通后协议结束婚姻。张润娥此后的人生却彻底改变。站在今天看,包办婚姻最容易被忽略的,恰恰是身处其中的人到底有多少拒绝的余地。
如果顾维钧的人生停在这里,他可能只是旧式婚姻转型期里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十一年后,他出现在巴黎和会的谈判桌前,面对的已经不是一个家庭怎样安排婚事,而是一个国家能不能守住自己的权益。
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开幕。中国以战胜国身份参会,陆征祥、顾维钧等五人进入代表团。山东问题很快成为焦点:德国战败后,原先在山东取得的权益如何处理,日本要求接手相关权益,中国则要求归还中国。
1月28日,顾维钧在会上陈述中国立场,强调山东对中国的重要性,反对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给日本。真正值得记住的,不是后来影视作品里流传甚广的某句台词,而是中国代表把主权要求正式摆上了国际会议桌。
一次发言没有改变结果。巴黎和会没有接受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要求,消息传回国内,成为五四运动爆发的重要导火索。到了6月28日,对德和约举行签字仪式,中国代表团提出的保留山东问题权利方案仍被拒绝,最终决定不去签字。
顾维钧参与其中。这个决定没有立刻改变山东的现实处境,却明确留下一个态度:涉及领土主权,不能为了完成一次签字,把以后继续交涉的空间也交出去。
把这两段经历放在一起看,顾维钧身上有一种很复杂的反差。他在私人生活中争取婚姻自主,却让张润娥承担了旧婚约破裂后的沉重后果;到了外交场上,他又在国家权益受到挤压时坚持争取自主。评价这样的人物,最忌讳只看一个截面。
不能因为巴黎和会上的贡献,就把他的私人选择全部合理化;也不能因为第一段婚姻留下争议,就抹掉他在山东问题上的外交作用。
一个人有能力改变自己的道路,不等于可以忽略自己的决定会给别人带来什么;一个国家拥有提出主张的权利,也不意味着仅凭发言就能改变国际谈判结果。个人选择需要承担责任,国家权益则需要实力、专业能力和持续交涉共同支撑。
顾维钧此后长期从事外交工作,1945年又参与《联合国宪章》的起草并代表中国签字,1985年去世。
回看1908年的婚姻与1919年的巴黎和会,两件事性质完全不同,却留下了同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当一个人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选择时,该怎样面对被自己选择影响的人;当一个国家走上国际谈判桌,又该怎样让自己的正当权益得到真正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