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美国全资子公司CFP已累计收到美国关税及利息退款3860.79万美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62亿元。
扣除美国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后,预计增加2026年度净利润约1.83亿元,相当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10.95%。
据《每日经济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2日,至少已有9家A股公司公告收到美国相关关税退款,累计超过9000万美元。
这轮退款的法律起点,是美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20日裁定总统不能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相关关税;随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推进退款安排,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4月20日上线退款处理机制。
我认为这里真正值得企业研究的不是“美国退钱了”,而是谁有权拿钱:原则上退款对应的是向美国海关申报并实际缴税的登记进口商。
因此,中国企业如果通过美国子公司自主进口、报关和纳税,对退款权益的控制能力通常更直接,若关税由美国买家承担,退款并不会自然回到中国出口商手中。
同时,旧关税退款并不意味着美国关税壁垒消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7月23日依据“301条款”推出新一轮10%至12.5%的附加关税,并于7月24日生效。
8月14日,梦百合公告子公司累计收到关税及利息213.2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47.64万元。
同日,上海家化披露美国子公司累计收到退款及利息466.3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232.20万元。
在我看来,这说明退税名单仍可能继续扩大,但更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出海模式的差异:本地子公司、自有销售渠道和自主报关不仅关系到市场控制力,也关系到政策变化后企业能否直接主张自己的税务权益。
退税可以改善当期现金流,真正决定长期竞争力的,仍是产品、渠道和全球供应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