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举止,不是说淫的那一方面,另外的一面,实也可告诫世人。
潘金莲动不动就骂十来岁的女孩“淫妇”时,我们先前说什么样的人就会用什么样的话骂人,贼骂捉贼者类似。
一个“淫妇”眼里,十来岁的女孩也是“淫”的。
所以一个人的用词,能够映照他的内心,不是骗人的。
而越是无辜者被骂,这个骂人就越显得更加欲盖弥彰。
我们在分析潮剧《告亲夫》时说过同样的意思,颜秋容越是无辜被害,就越显得盖良才的天人共愤——戏剧表演是这样,实际生活中也可以这样操作。
这种操作登峰造极的话,却又往往被扮无辜者拿来反向构陷他人——人类的斗智斗勇太狠了,防是不胜防,唯有及早发现苗头及早抽身。
《金瓶梅》一书中,还(可能不只)提供另一次自己是什么人,眼见的都是“什么”物。
西门庆因忙于娶孟三姐孟玉楼,冷落了潘金莲近半年了。
潘金莲托王婆终于将西门庆“请”了过来。
一阵责问,一阵让西门庆发毒誓之后,气还未消,见他头上插的金簪不是自己送给的玉簪,扔了。见他手中拿着一把红骨细洒金、金钉铰川扇儿,想是哪个美人儿送的,撕了。
金簪是孟玉楼的,没错,潘金莲吃这个醋没错。
但扇儿是西门庆一个兄弟送的,也遭了殃,书中是这么写的:
原来潘金莲久惯知岁月中事,见扇上多是牙咬的碎眼儿,就疑是哪个妙人与西门庆——不由分说,两把折了。
这“久惯知岁月中事”,不正是自己是什么人,便觉得对方只会做那种事吗?就像自己淫,连个毛丫头也觉得淫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