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浙江湖州,小伙进厂上班摸鱼时朝路过女子吹了声口哨,10分钟后人事一个电话让他走人,他当场懵了:自己啥也没干!
8月17日再看浙江湖州这段职场经历,最有冲击力的不是小伙被辞退,而是从他吹完那声口哨,到人事通知他收拾东西,中间只隔了十来分钟。
上一秒他还觉得只是随手调侃,下一秒工作直接没了,反差来得太快。
男子进厂上班没多久,当天手里的活不算多,正靠在一旁休息,一名女子从附近经过,他看了一眼,顺势吹了声口哨,在他自己看来不过是开个玩笑,既没有上前纠缠,也没有说更多的话。
可女子显然不这么认为。
没过多久,这件事就被反映到了管理人员那里,男子还没把刚才那声口哨当回事,人事电话已经打了过来,让他过去处理离职问题,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眼里的“小动作”,到了别人那里可能完全是另一种感受。
男子最想不明白的一点也很简单。
他觉得自己没碰对方,没拦路,也没有继续纠缠,不过就是吹了声口哨,怎么就严重到工作都保不住了?
可职场最容易踩坑的地方,恰恰就是很多人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判断一句话、一个动作严不严重。
自己觉得是玩笑,不代表别人愿意接,尤其是在工厂、办公室这些固定工作场所里,同事每天还要继续碰面,一次带有明显调侃意味的口哨,对方如果感到被冒犯,就不是一句“开玩笑”能彻底带过去的。
民法典对职场里的边界其实划得很清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性骚扰,受害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企业也有义务建立预防、投诉和处置机制。
在我看来,这个小伙真正吃亏的地方,就是把“我没恶意”当成了“别人不能介意”。
很多人都有这种思维:没有动手就不算什么,没有骂人就不严重,只要自己觉得好玩,对方也应该一笑了之,可人与人之间的边界,从来不是由做动作的人单方面决定的。
当然,企业能不能因为一声口哨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又是另一回事。
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可以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离不开具体规章、违纪程度以及处理程序,也就是说,企业维护职场秩序有权利,辞退员工同样不能只靠管理人员一句话。
这也是这件事最值得琢磨的地方,小伙觉得自己只是“吹了一声”,企业看到的可能是员工行为边界,女子感受到的,则可能是不舒服甚至被冒犯,三个人站的位置不同,同一个动作的分量自然完全不同。
我觉得,年轻人进职场后真应该尽早改掉一种习惯:别把社会上的随意调侃原封不动带进公司。
工作场所不是宿舍,也不是几个熟人吃烧烤,关系不熟的时候,盯着别人评头论足、吹口哨、拿外貌开玩笑,看起来只是一秒钟的事,却很可能让别人对你整个人重新下判断。
男子这次付出的代价确实够大。
如果最终因为这声口哨丢掉一份工作,他以后大概率再也不会觉得这种玩笑无所谓,可反过来看,比起等事情闹大以后再学规矩,不如从一开始就懂一个简单道理:不确定别人能不能接受的玩笑,就别拿别人试。
职场里真正成熟的人,不是胆子有多大,而是知道什么事情不能随便做,有时候毁掉一天心情的只是一句话,毁掉一份工作的,可能真的只需要一声口哨。
信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