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男子看到小女孩被人连踹数脚,坐在地上疼的起不来,他立马上前给了踹人者一个过肩摔控制住对方,事后才知对方是在教育女儿。可是男人没有停手,在踹人者起来后再次给他一个过肩摔,结果导致对方轻伤二级。踹人者以故意伤害起诉男子,一审判决男子有期徒刑9个月,男人不服提起上诉:我是见义勇为,制止家暴。
刘某和朋友赵某吃完饭,两个人沿着路慢慢往家走。饭局不算晚,可聊着聊着时间就过去了。夜里的街道显得格外安静,偶尔有车辆从身边驶过,远处的店铺也陆续关了门。
就在两人走到一处路段时,突然听见前方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喊声。
“救命啊!”
声音很急,也很尖,听起来不像普通的吵架。
刘某下意识停下脚步,赵某也跟着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紧接着,小女孩一边哭喊,一边跌跌撞撞地往前跑,身后似乎还有人在追。
两人赶过去一看,眼前的一幕让刘某当场急了。
一名男子朱某正在对着小女孩动手,女孩已经坐到了地上,身体缩成一团,疼得几乎站不起来。朱某没有因为女孩哭喊而停手,仍在踹她。
在刘某看来,一个大男人对着一个孩子连续踢打,性质已经不是普通的家庭吵架。
他甚至来不及多想,直接冲了上去。
“你干什么?别打孩子!”
见朱某还没有停手,刘某上前将朱某控制住,并给了对方一个过肩摔。
朱某被摔倒后,旁边的妻子赶紧上来拉住刘某。
“你这是弄啥?我们管我们自己的孩子,你来干啥?”
这句话反而让刘某更加疑惑。
因为刚才孩子喊的是“救命”,而且自己亲眼看到朱某踹了孩子好几脚。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俩说这是“教育孩子”,在刘某看来根本无法接受。
“教育孩子有这么教育的吗?”
当时的刘某认为,自己是在阻止一个成年人继续伤害孩子。
可事情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朱某从地上起来后,刘某再次将他摔倒。双方的冲突进一步升级,最终朱某受伤。
事后鉴定结果显示,朱某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
原本以为自己是在救孩子的刘某,怎么也没想到,最后自己却成了被告。
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随着案件调查深入,刘某了解到,朱某并不是第一次因为家庭暴力惹上麻烦。
据案件材料,2025年3月,朱某就曾因为对女儿实施家庭暴力,被民警出具过家庭暴力告诫书。
也就是说,在刘某介入的那个晚上,眼前这个家庭此前就曾因为类似问题受到过警方提醒。
这让刘某更加坚定地认为,自己当晚看到的情况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父母教育孩子”。
刘某说,自己当时根本不知道朱某是什么人,也不知道这个家庭过去发生过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听到了孩子喊“救命”,赶过去后又亲眼看到一个成年男子正在踹一个女孩。
在那一刻,他没有时间去查证双方身份,也没有时间去判断家庭成员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做出的选择,就是上前制止。
但在案件审理中,刘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见义勇为,却成为了争议焦点。
一审法院最终没有采纳刘某“见义勇为”的全部辩解,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判决下来后,刘某显然无法接受。
在他看来,自己不是因为私人恩怨去找朱某,更没有提前认识对方。那天晚上,他和赵某只是吃完饭回家,完全是偶然听到孩子呼救。
如果当时自己没有停下来,没有冲过去,那么一个孩子可能还会继续挨打。
“我看到她喊救命,难道我就站在那里看?”
这句话,成为刘某不服判决后最直接的心声。
于是,他提出上诉。
而这起案件最让人唏嘘的地方,还在于那个曾经喊“救命”的小女孩。
刘某被起诉以后,女孩始终没有站出来替他说一句话。
这件事也让刘某感到十分难过。
当晚,正是女孩的呼救声让他冲了过去。
可到了后来,站在被告席上的却是他自己。
一个陌生人偶然路过,因为听见孩子喊救命而伸手相助,最终却因为介入方式和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这其中的矛盾,也引发了不少讨论。
还有网友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以后再看到有人打孩子,普通人到底应该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