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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元能在云南玩几天,还包含住宿、吃饭、交通和景点!这样的产品摆在直播间里,确

999元能在云南玩几天,还包含住宿、吃饭、交通和景点!这样的产品摆在直播间里,确实很容易让人心动,央视《财经调查》记者购买的正是这类昆大丽低价团,原产品为五天四晚,随后被所谓行程管家免费升级成六天五晚。
 
产品宣传写得很漂亮,购物点数量有限,消费完全自愿,全程没有强制,可记者到达昆明后却发现,直播间销售方、对接方、合同签约方和实际接待方并不是同一家机构,一段行程经过多家公司层层转手,合同里的购物点数量也与宣传不符。
 
第一天的游览基本正常,真正的压力从第二天开始,导游在大巴上反复强调999元连沿途吃住交通的成本都覆盖不了,表面是在诉苦,实际上是在给全车游客做心理铺垫,让大家逐渐接受一个观念,那就是享受了便宜行程便应该用购物补偿。
 
当记者提醒同行游客谨慎消费时,导游不仅没有尊重游客的选择,反而当众将他辱骂为搅屎棍,并把是否购买翡翠上升到人品层面,在我看来,这早已不是正常的商品介绍,而是利用封闭环境、群体压力和语言羞辱逼迫游客服从。
 
进入翡翠卖场前,导游又提出尽量做到人手一件,并在出口附近监督游客,记者坚持按照合同约定不购物,却被销售人员堵在卫生间门口继续劝购,线上管家也用玩不起、买不起等话语进行嘲讽,还拿取消住宿、景点和返程安排相威胁。
 
记者在翡翠卖场里耗费了近三个小时,第五天又被带往黄龙玉销售场所,整个六天行程大约四分之一的时间都被购物占据,一份表面写着自愿消费的合同,到了实际执行环节,却被辱骂、拖延、围堵和断供威胁架空。
 
很多人可能会问,999元本来就不够成本,游客难道不知道旅行社要靠购物挣钱吗,我认为这个逻辑根本站不住脚,因为价格是经营者主动标出来的,消费者按页面付款、按合同出行,并不意味着同时放弃人格尊严和自主消费权。
 
超市促销不能强迫顾客多买商品,饭店打折也不能在结账时逼客人补足原价,同样的道理,旅行社既然用低价吸引游客,就必须承担自己的经营责任,不能先靠便宜把人带到陌生城市,再利用游客担心掉队、没地方住和无法返程的心理进行收割。
 
央视调查还揭开了低价团背后的负团费和赌团模式,游客被层层转给地接旅行社时,接待方可能已经处于亏损状态,于是游客的年龄、职业和消费能力会被计算成所谓赌值,能否从翡翠、玉石等购物返利中赚回成本,便成了这门生意的核心。
 
这条因果链其实很清楚,直播间用明显偏低的价格吸引流量,中间机构通过分包和转团抽取收益,地接方接到的不是一批需要服务的游客,而是一批必须完成消费指标的人,导游的收入又与购物结果捆绑,最终压力自然全部落到游客身上。
 
在我看来,真正需要治理的不是低价两个字,而是用虚假承诺包装的不合理低价,企业通过提高效率把产品卖得便宜当然值得欢迎,但如果价格从一开始就不可能覆盖基本履约成本,只能依靠回扣生存,那么低价就不再是优惠,而是一枚等待引爆的诱饵。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再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收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旅行社也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导游和领队更不能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
 
这件事曝光当晚,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经组织有关州市,对涉事旅行社、导游和购物场所展开调查,并表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我认为这种迅速回应值得肯定,同时也期待后续公布完整调查结果,让违法成本真正高过违法收益。
 
云南拥有雪山、古城、湖泊和丰富的民族文化,绝不能让少数经营者用一车游客的购物额,透支多年积累起来的旅游口碑,打击低价团乱象也不是给云南旅游抹黑,恰恰是在保护守法旅行社、正规导游和当地群众共同经营的金字招牌。
 
普通游客报名时不要只看总价,还要保存直播页面和宣传截图,核对经营主体、合同主体、接待旅行社、购物次数以及是否包含自费项目,如果宣传承诺与合同不一致,就应当在付款或签字前要求更正,不能只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保证。
 
旅途中遭遇强迫购物时,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尽量保存合同、付款记录、行程单、录音录像和购物凭证,并记录车辆、导游、门店和时间信息,可以拨打12345反映问题,也可通过当地正规投诉渠道提交证据,避免与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
 
云南已经建立旅游购物退货服务机制,符合条件的商品可依照相应流程申请退货,但我要提醒一句,能够退货不等于可以容忍强迫购物,事后退款只能弥补部分经济损失,却无法归还被浪费的行程时间,更无法抹去游客遭受羞辱时的糟糕感受。
 
我始终认为,旅游行业卖的不是几张门票和一辆大巴,而是一段难得的休息时间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低价可以成为市场竞争的方式,却不能成为践踏合同的借口,更不能把游客从付费的客人变成待价而沽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