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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也不行!”北京,两名外籍人员乘飞机在此中转,去往第三个国家。但是在海关检查

“借道也不行!”北京,两名外籍人员乘飞机在此中转,去往第三个国家。但是在海关检查行李的时候,发现了异常,里面疑似有大麻。最终查实是他们在转运毒品。案件查实后,法院给两人判刑,附加驱逐出境!网友:太岁头上动土!

去年六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的海关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对国际中转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进行风险研判。

这时候,四件行李的过机图像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图像显示,这些行李里面存在大量可疑的阴影,跟普通旅客携带的正常物品完全不一样。

海关人员当机立断,把这四件行李拦了下来,开箱检查。打开箱子一看,里面装的全是疑似大麻制品的货物,一称,竟然有七十多公斤。

经过现场毒品快速检测,确认这些物品都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确凿无疑就是毒品。

海关缉私部门当天就立了案,迅速锁定了这两名外籍过境旅客。

经过调查,这两名涉案人员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受人指使,专门跑到境外去帮别人运输这批大麻,打算经由北京中转,再把毒品运到第三个国家去。

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在北京转个机,脚都没踏出过机场,应该不算什么事儿,可他们不知道,从行李进入中国关境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已经晚了。

案子到了检察机关那里,审查认定这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涉嫌走私毒品罪。经过称量和鉴定,涉案毒品净重70830.9克,属于走私“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情形,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这两名被告人还在辩解,说自己仅仅是“过境转机”,目的地根本不是中国,没有对中国境内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危害。

可检察机关明确告诉他们,毒品一旦进入中国关境,就已经构成了走私毒品罪既遂。你是过境还是中转,毒品最终要运到哪里去,这些都不影响罪名成立。

中国对毒品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不管你是哪国人,不管毒品最后要运到哪儿,一律依法严惩。

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和证据开示,这两名被告人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最后以走私毒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八年和四年,并处罚金,附加驱逐出境。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之后,不少网友都说:“这真是太岁头上动土!”

在我看来,这两个人被判刑,一点都不冤枉。七十公斤大麻,这是什么概念?这不是一点半点,这是大量的毒品。这些毒品要是真被运到了别的地方,不知道要害多少人、毁多少家庭。

他们为了钱,心甘情愿给别人当运毒的工具,那就得承担后果。法律不会因为你是个外国人就网开一面,更不会因为你只是“过路”就放你一马。

我觉得更该警惕的是,境外有些贩毒团伙,专门用高薪当诱饵,骗那些贪图小便宜的人帮他们带东西。很多人可能觉得,帮人带个箱子、拿个包裹,能有多大点事?可你根本不知道箱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一旦里面是毒品,你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替别人携带不明物品出入境,别因为一时贪念,把自己搭进去,成了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毒品这条红线,碰都别碰,想都不要想。